……
临近傍晚,因为天气炎热,四周蝉鸣不绝。
南星坐在宿舍里心情烦躁地看着她给林晚离发过去的短信,她恨不得一键删除,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因为林晚离实在是太羞辱人了。
一个被逐出豪门的废物千金,怎么比两年前还要不可一世?为什么她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怎么也踩不到泥里?
几分钟后,瑞景从食堂回到宿舍,见南星脸色不好,便故意问:“不是说,要替童拉介绍工作吗?南星,到现在还没搞定啊?这不就是你男朋友一句话的事吗?”
“你烦不烦?整天就知道问工作工作,又不是你缺,你跟着网红不是挺好的吗?”
南星烦躁地对瑞景凶道,“我们这个宿舍,能力最差的就是你,把心思用在专业上,你早就找到正经设计院了。”
“我们这个宿舍,心思最歪的人,不是我吧?”
瑞景冷哼一声,“南星,其实我早就想问了,晚离回来这么久了,你找过她吗?要不是因为她,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卖红薯呢,你知道忘恩负义四个字怎么写吧?”
你就拿我的命偿?
“你闭嘴。”
南星握紧了拳头,对瑞景喊道。
“我倒是可以闭嘴,但有些事情,不是我闭嘴就可以改变的,掩耳盗铃终归是自欺欺人,对吧?”
说完,瑞景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南星气红了双眼,但是又害怕影响自己的妆容。
所以她深吸口气,当着瑞景的面,给自己的富二代小开打电话:“弘晟,你来接我吧,我想你了,还有你上次问我喜欢的那个包,今天到货了,你陪我去买吧。”
瑞景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夹不出那个嗲音来,而且,生理性觉得想吐。
“那半小时后见,我在宿舍等你。”
打完电话以后,南星觉得自己似乎没必要和那些没前途的土包子计较,心情又畅通了不少,不过,她见瑞景摆弄的那台新相机,忍不住皱眉,开口透着酸味:“你们全家砸锅卖铁,终于买得起相机了?”
瑞景扬了扬手里的相机,忽然笑了起来,道:“你说这个?啊,你不知道啊,晚离送的。”
“你见过林晚离?”
“不止是我,童拉也见过,我们还一起吃了饭、逛了街,好像回到了两年前。”
瑞景故意刺激她,“你和晚离是最好的朋友,该不会,你们到现在都没见过吧?”
“当然见过。”
南星嘴硬地说道,“我们早见过了,只是我不知道,她还能记得你们这些小人物。”
“见过就好,不然我还以为你联系不上呢。”
南星心虚,不敢再继续接话,所以,拿上自己的手机和钱包就离开了宿舍。
与此同时,她心里十分不是滋味儿,为什么林晚离可以见宿舍的两个废物,却不回她的消息,难道,真的是因为,她已经知道了两年前酒店的事吗?
但如果林晚离知道了,就不可能这么长的时间没有动静,所以,她不能自乱阵脚,也可能是因为林晚离现在知道她有富二代男友,所以自卑不愿意联系她,毕竟,曾经的富家千金,怎么会容忍自己的跟屁虫踩在自己的头上?
目前,她只能这样猜测,但是同时也担心,因为林晚离知道她的家境,唯一庆幸的是,林晚离不知道她还没有和那个乡巴佬分手。
有人主动送钱,为什么不要?
这是他心甘情愿的。
等到她嫁入豪门,一并还给他就行了,这不就是一种投资吗?
要不是林晚离经历过两世,恐怕还真不知道她吊着那个穷男友。
事实上,南星和越氏小开认识的时间,比起上辈子晚了一些,因为上辈子她被迫和周廷阳结婚,是她的婚宴间接促成了南星和越氏小开的邂逅,而这一世她失踪两年,所以轨迹也就绕了弯子。
不过,不重要。
有些人野心还在,早晚回到。
有时候当恶人真的会上瘾,尤其是看到有人美梦破碎的那一刹那,那一瞬间,林晚离会想多喝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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