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1章 年代文的竹马男配1(第1页)

【脑子寄存处】

华国。

60年代。

这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国家初建,百废待兴。

京都城,某居民楼下。

“呜...呜...呜...”

“对不起,子轩哥哥,我不是故意骗你的,呜....”

“郑哥救过我的命,他没有分配工作,只能去下乡了,乡下这么苦,我怕郑哥受不了。”

“他家里这么穷,不能走关系把他调回城里,恐怕这辈子都要在农村待着了。”

“你这么优秀,家里也有钱和人脉,在乡下肯定能过的很好,相信很快就能调回城......”

女生一边抽泣一边说着。

眼前的女生,有着一张明媚的瓜子脸,皮肤白皙如玉,乌黑明亮的长发,身穿蓝色碎花连衣裙,再配上楚楚可怜的表情,很容易激起异性的保护欲。

不可否认,这个女生的确很漂亮,但说出的话让他有些听不懂。

这事儿跟我有啥关系?

而且听你这意思,我就不怕吃苦了?我优秀我就该倒霉呗!

林子轩愣愣着眼前的女生,鼻尖充斥着淡雅的香水味儿,清甜的橙香混合着温润的花香,显得眼前的女生有些诱惑。

正在这时,林子轩脑海中冒出一道声音:

“滴,世界穿越成功,请宿主接收剧情!”

系统小助理赶紧把剧情传输到林子轩的脑海中,他大致翻了一下便知道来到了怎样的世界,也明白眼下的女人是哪位了。

原来,这个世界是某个言情小说衍生出的世界,眼前的女人便是小说女主,苏映雪,也是他从小到大的青梅。

从小学,初中到中专他们都是同校同班,每天都一起上下学,羡煞旁人。

两人也是男俊女美,成绩优异,亲友邻居都说两人是金童玉女,天作之合,双方父母也相处甚好,有意撮合两人毕业后结婚。

但是小说男主却不是林子轩,而是她在中专最后一年,认识的同校男生,郑烨伟。

在剧情中,中专第三年的一个夜晚,郑烨伟偶然间救下了独自一人下学归家而遇到流氓的女主,自那时起,女主便对男主倾心不已。

两人经常眉来眼去,偷偷在一起交往,沉迷于情。

不出意外,女主的成绩一落千丈。

大家也不是傻子,两人之间的各种小动作也都不是秘密,多多少少能出两人不是普通关系,一直也没有点破,只有身为男配的林子轩一直对女主保持信心,虽然也怀疑过,但是女主的一句:

“你难道不相信我吗?”

再配上女主可怜的语气,眼眶闪烁的泪光,林子轩一下子就心软了。

林子轩读的是机械制造专业,中专毕业后,凭着自身优异的成绩,被分配到京都第一机床厂成为一名技术员。

和林父一个工厂,可让林父林母高兴一场。

男女主由于沉溺于情情,成绩较差,差点没毕业,也没有分配到工作,就打起了男配的主意,身为男配不就应该贡献自己,奉献男女主嘛!

女主连哄带骗把工作弄到手,还拜托他保密,不要跟别人说。

林父林母知道后,家里也吵了一顿,但也拿他没办法,只能到处托人找工作,但是当时那个年代的工作太难找了,竞争也激烈,直到街道办公布下乡名单,确定要下乡后,家里也歇了心思,好好准备起下乡的物资。

下乡一年后,林子轩在乡下路上遇到有女人落水,等把人救了上来,女人说是他耍流氓,挣扎过程中被他推下去的,拉他去见了公安,百口莫辩的情况下,直接就打了靶。

林父林母收到消息后,不相信儿子能做出这种事情,但是也没办法,人都没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天惹!宠妻狂魔他老婆丢了!

天惹!宠妻狂魔他老婆丢了!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重生异能俏娇妻

重生异能俏娇妻

一对一宠文,高甜撒糖宋一然来到七零年代,成了一枚放牛倌。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她忙得不亦乐乎这是一本撒狗粮,揍渣渣,高甜有笑点的书,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是新人,但坑品有保证...

汉鼎余烟

汉鼎余烟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卜筑

卜筑

人到中年万事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三十不豪四十不富五十将相寻死路。...

锦鲤农女她被糙汉夫君无限娇宠

锦鲤农女她被糙汉夫君无限娇宠

苏柳叶穿越了,穿成死了夫君的美艳小寡妇。外面的野男人对她虎视眈眈,家里还有个整日欺负她的恶婆婆。为了活下去,苏柳叶决定把自己送给村里唯一的猎户。只因那猎户长得俊,身体壮,家里还有两个奶萌奶萌的小崽崽,看着好想rua。猎户楚衍性格软,身子弱,怕是遭不住。苏柳叶遭得住遭得住!我脑子灵光运气好,浑身有的是力气,你尽管使唤折腾。猎户眸子一亮这可是你说的?苏柳叶???总感觉哪里不对劲。直到她下不了床...

天下第一医馆

天下第一医馆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