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3章 有人溺水(第1页)

沈桑被他拖着,也挣脱不得,还来不及打招呼就跟着走了出去。

这跟王家人会面后的第一餐饭就这样结束了。

王福宝也没有照顾沈桑的小短腿,他虽然瘦弱,但是十分高大,步子迈的很大,被他扯着,沈桑要小跑着才跟的上。

不到一会的功夫,就到了自个儿家。

想着王福宝是不是还是怒气未消,但沈桑抬眼看去,却见他确是一脸平静,仿佛刚刚那个争锋相对的人不是他一样,实在是奇怪,但沈桑只是暗暗留心,却也未多想。

毕竟谁还没有个秘密,她是考虑跟他搭伙过日子的。

是的,沈桑是打算跟王福宝一起过下去的。

沈桑对家庭其实没有什么期待,她不是在一个父母健全,家庭和睦的环境中长大的,对于两个陌生男女之间真的能够产生一种感情,并且这种感情还能够将两个陌生人捆绑在一起,共同度过这一生本就是一件十分困难得的事情。

不然她上一辈子不会在三十了还是独身一人,并不是她不想找一个人过下去,实在是太难了。

两个陌生人,只认识几个月就结婚生孩子,将所有的存款放在一起买房买车,人生永远的捆绑在一起,今后无论怎么,都无法轻易的分开,还需要权衡利弊。

那样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

所以她一开始就选择自己奋斗,哪怕再辛苦,她给她自己做了人生规划,就是在三十岁之前努力赚钱买房,三十岁后找份稳定可养老的工作,一个人一辈子也不算太苦,可以过得潇洒自在。

老了可以去养老院,不想着去辛辛苦苦操持家务,给小辈带孩子做饭,劳碌到老。

当然,前辈子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很辛苦的,在最难熬的时候,她也会幻想,想着是不是能够遇到一个有钱又体贴的丈夫,然后一起生活,相互陪伴,但是事实就是她一个人打拼到了三十,还是单身一人。

却不想来到了这个年代却是婚妇女的身份。

因此她也没有想过是不是要摆脱这个身份,恢复单身的生活。

毕竟这个年代可不是自己想单身就能够单身,想自己买房就能够自己买房的时代,更加不用说自己目前还暗藏着一个问题身份。

这种情况下,她只有留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老老实实的做王家媳妇才是最好的选择。

她这个前世在十六岁下的乡,如今已经过去两年,也就是十八岁了,不知道这个时空是怎么样的,但是她的那个世界,以后是会恢复高考的,而且会改革开放,国家以后也会越来越好,想到这儿,她想后面的生活也不算太难吧。

不管以后她跟王福宝如何,但是她还是想在这里跟着他好好过日子的,并不是她看上了这个人,而是整个王家的感觉,王家人都很和睦友善,她今天这一餐饭就感受到了,她想在这个年代,她如今这个身份也找不出比这更好的条件的了。

某种程度上说,她也是十分现实和理性的。

目前她独自一人,更别说是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风雨飘摇,国家百废待兴,她独自一个人肯定无法立足的。

至于王家和王福宝在整个书里面就寥寥几笔提到了,但是整体来说跟那些个人物关系不大,而且之后的生活过得还算是可以的。

关于他们的描述不多,结合她脑海中的记忆,只知道这个王家村是王家的大姓,这她现在的公公,也就是王福宝他爹也有三个兄弟,整个王姓家族在这个村的势力还是比较大的,多是他们的亲戚,所以她公公是王家村现任村长也没有人反对,正因为如此,她新婚的这个丈夫如此懒散,也还是过的挺滋润的。

关于王福宝她的记忆也少的可怜,只是知道这个人是她前生羡慕的对象,因为他不用干活还被家里面养的挺好,再加上王老太对她的照顾,于是她就自告奋勇的给他当媳妇了。

王福宝是家里面的小儿子,都说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这话真不假。

要说她的前世,本就是大家小姐养着长大的,而且本身长得也不错,娇小乖巧,因为胆子小也不在知青所里面跟人斗争,实在是那一整子女主那一场场大戏,将村子里面闹了个狠的,这就不得不说,她这前身不愧是个路人小透明,硬是没人注意到她,她自己也靠着小动物的直觉,早早的避开了那一次次暗地里的争斗。

但是在这吃不饱的年代,知青点这个糟心的地方,前身没法去,就跑到了王老太这里蹭吃蹭喝,知道知青点待不下去,想找个能够在村子里自己生存下去的落脚点又太难,看到王老太有给她儿子相亲的打算,才自告奋勇的争取了这个位置。

按说其实也有奇怪的地方,这前身虽说是知青,但是也不食人间烟火,蹭吃蹭喝的这么直白,这王家人也没有觉得不该,尽心的照顾着,看来这应该跟她家里有关系,这王家应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会让她来到这王家村当知青。

不过可惜的是,这沈桑就是一个路人小透明,书里面对于她的家庭后续都没有仔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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