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7章 往事(第1页)

(15)

我是宋毓清。

宋商卿的妹妹。

宋商卿啊……我那个矜贵又傲气的哥哥。

我曾无数次想将他拖进无尽深渊。

就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在我的「原生家庭」中一样。

我记得,我称之为「妈妈」的那个女人,她曾用最恶毒的语言来形容我。

我是她口中的「贱种」「赔钱货」

只因为,我不是儿子。

六岁那年的某个晚上,夜色空朦,那个执念成魔的女人,蹲在我的床前,死死盯着我的下体。

她伸出手触摸:「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带个把呢?」

她面色发白,眸子中却有一种疯狂的光亮。

她的手指冰冷、粘腻。

直到今天,还是我挥之不去的梦魇。

也就是那天,我逃离了那个家。

我连鞋子都顾不上穿,我只是一路向前跑。

山岗晨光熹微,我向微光狂奔而去。

脚上的茧被锐利的石子划破,满脚鲜血。

可我不在乎。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里去。

我晕倒在了公路上。

醒来时,我已经在孤儿院了。

孤儿院的院长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伯伯。

院长伯伯对我可好了,给我吃糖,给我衣服穿。

可是……伯伯也过早将我拉入了男女的风月中。

我不记得那天发生了什么。

我只记得好疼好疼。

院长伯伯说,要是我敢说出去,就把我扔出去。

他说,我是没有亲人的野孩子,就算死在外面也没有人知道。

亲人,原来亲人才是最稳固的关系。

(16)

八岁那年,我又有妈妈了。

新妈妈是一个长相温柔,穿着得体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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