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黎明生幸运,他居然真的能从这一大捆杂乱无章的蛛丝中抽出来了线来,他将蛛丝线卷成一捆一捆的线圈。
随后做出之前织麻布的木梭等工具,开始动起手来,这场雨一共下了五天,他花了两天才弄完。
这些蛛丝只够做一件背心,做好后,他将这件蛛丝背心送给了厌离。
送之前他还特意拿骨刀试着砍过,还放在火上烧过,现丝毫没有影响,那蛛丝背心毫无损。
“穿穿看,喜不喜欢!”
黎明生拿着白色的蛛丝背心,展示在厌离眼前。
厌离看着这白丝如雪的小背心,心里酸酸胀胀的,他明白这都是黎明生为他考虑,自从黎明生吸收了毒牙蛛的兽精,顺利晋级到七星兽人战士后,他就总想着多给厌离点保命的东西。
这个蛛丝背心虽然薄,但是却能护住厌离致命的地方。
厌离从黎明生手上接过蛛丝背心,他脱下了自己身上的兽皮衣,穿上后,系上带子。
白色的小背心衬得厌离的皮肤细腻。
整个上身因为手臂和胸膛的部分常年裸露在外,呈现古铜色,而且晒得很均匀,相比常年隐藏在麻衣或兽皮衣里边的肌肤来讲,就黑得多了。
“很好穿!”
厌离穿上后,摸了摸身上的料子,滑滑的,虽然有些地方不是那么平整,但是对于厌离讲,这个背心比麻衣和兽皮衣柔软舒适了很多。
“喜欢就好,就这么穿着吧!”
黎明生见厌离要脱下来,赶忙阻止道。
不知道为什么,他喜欢厌离身上有自己的东西,就像是那件贴身的蛛丝背心,还有头上绑着的麻布带子。
经过一个夏季,厌离头上的头长了很多,虽然中途黎明生有帮忙修整过,但是现在也已经又到了齐肩处。
因为今日没有外出,厌离将头放下披在身后,黎明生竟然从中看出了那么点桀骜不驯的意味出来,厌离留着长却丝毫不显女气。
很适合他,黎明生摸了摸自己贴着头皮的短寸点评道。
这场秋雨一连下了五天才停下,洞前的草地上有些植物已经显现出了颓势,叶子也有了枯黄的痕迹。
满山遍野的树叶不似夏季的生机,预示着秋季已经然到来!
喜欢从奴隶到霸主,我与兽世的二三事请大家收藏:()从奴隶到霸主,我与兽世的二三事更新度。
喜欢从奴隶到霸主,我与兽世的二三事请大家收藏:()从奴隶到霸主,我与兽世的二三事更新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当秦衍撕了系统,开启自主任务,就放飞了自我,不拘一格手撕白莲绿茶,脚踹渣男,嘴毒四方。蠢萌神兽主人,不好,敌军有系统。秦衍淡定如山不虚,我有你这个吃软饭的小北鼻。蠢萌神兽主人,他的金手指好腻害,我怕...
十年前,顾烟意外进山洞,见到那条大白蟒,以为是地仙显灵,自此好运绵绵,唯独桃花不顺。十年后,当她脚踹渣男,手撕小三,险些殒命之际,那条大白蟒又来了一脸斯文样让她要知恩图报。顾烟假装淡定一命还一命,我俩扯平。谁知,他扶了扶眼镜顾小姐,当年在山洞里可不是这么说的。顾烟慌了你到底想怎么样?他一本正经你毁了我的清白,要负责的。顾烟!!!!后来某一天,当顾烟再次感概交个对的男友,能省下不少空调费的时候。某人蛇尾又悄悄缠上她的腰,红着眼委屈宝宝,人家冷,要抱抱。...
贞观十四年,大唐盛世已开启。唐高宗还是老实的小王爷。女皇已入宫成了武才人。翼国公府,秦琼刚加冠长子秦怀道,开启大唐封王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