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出云帝国现在可以笼统地分为两个势力,一为占据大势的毒宗,一为仍旧抵抗的万蝎门。
如今出云帝国本就在内乱,按道理讲的话,没理由再去招惹加玛帝国的势力了。
所以萧林也判断不出那些毒师来自哪一方。
不过这个并不是问题,正所谓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萧林决定两边都走上一趟。
毒宗的总部位于出云帝国中心处,在那里,有着一座名为天毒城的城市,而这个城市,则是里里外外,尽数掌控在了毒宗手中。
甚至可以说,这个城市,便是毒宗的统治之地,在这里,即便是出云帝国皇室的人也是没有丝毫指挥的权利。
这座天毒城,被无数出云帝国的毒师奉为心中圣地,因为历代一些出云帝国最强的势力,皆是将总部设立于此,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毒师朝拜。
天毒城在出云帝国名声极广,萧林压根不必费多少力气,一打听就得到了准确的方位。
萧林此次出手,一是回报出云帝国的一箭之仇,二是为加玛帝国新建立的势力仙宫造势!
现在的仙宫就他一人算是强者,除他之外,剩下加刑天、海波东、法犸三名斗皇以及更多的连斗皇都不到的人。
所以他决定虚张声势一下,换上一身青色的长袍,手中拿着一個类似于面具的东西,戴到头上后,瞬间就从原本剑眉星目,棱角分明的俊男子变为面相粗犷之人。
改换容貌这种事,在出云帝国并不稀罕,毒师总是喜欢剑走偏锋,搞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
而一种名为幻兽皮的道具,则是能够持人的容貌稍稍做一些改变,当然,只要将这东西取下来,容貌自然也就会复原便是。
萧林便头戴幻兽皮,身穿一身青袍,身份也从仙宫宫主,变为仙宫下面,风之殿的风殿主。
仙宫宫主亲赴出云帝国出手报仇,有些太过掉面子了,所以他给自己开了小号,便是风殿主。
将来把“水”
、“火”
、“地”
三个元素都拉满后,还能开其他小号。
………………………………
白天午时,天毒城的高空之上。
原本阳光明媚,蓝天白云,在此刻猛然变化。
“轰!”
一道又一道的狂风从高天之上浮现,一道青色身影凌空而行,虚空踏步,双手伸出,其上各有一道细小的青色风旋。
“加玛帝国仙宫风殿之主,奉仙宫宫主之名,向出云帝国回应。”
“犯我仙宫者,虽远必诛!”
声音落罢,一道又一道的狂风从天而降,那青袍男子手中的两道细小风旋也被他扔出,在天空之中瞬间变大,很快就化作新的两道龙卷狂风!
狂风呼啸,数条有着数百米上千米的青色龙卷狂风席卷整个天毒城。
天毒城中所有的毒师都不敢相信眼前生的一切,这里是属于他们的圣城,今天竟然有人胆敢对圣城起攻击。
而且听那人说,竟然还是那弱小的邻国,加玛帝国?!
萧林如此猖狂,一出手就是奔着毁灭天毒城去的,数条龙卷风吹拂而过,死伤人数数百数千,而这个数字还在源源不断地增长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
...
魂穿斗罗,在圣魂村被素云涛觉醒武魂。武魂只是一把破旧镰刀。魂力半级!素云涛废武魂,可惜了!老杰克小凯啊!在村里好好种地吧!唐三这样的天赋没有和我同行的资格!好不容易攒够学费来到诺丁城武魂学院。大师就你还想拜我为师?你一个废武魂,有什么资格?什么?你说没有废材武魂只有废材魂师?那你现在就是废材魂师!你的破镰刀也是废材武魂!什么?你还想和唐三比?唐三可是先天满魂力的天才,你配吗?唐三你要学会认命,你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哼!竟然和小舞眉来眼去!找死!史莱克怪物学院不好意思,我们只收怪物,但不收废物!玉小刚!唐三!史莱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会记得今日的耻辱!三年之后,魂师大赛见!就在此时,脑海中一个声音响起!不如我们玩个游戏!你赢了我的力量归你!我赢了,你的身体归我!拉亚斯特,你别想打败我!玉小刚,看我如何打你的脸!唐三,我手中死亡之镰专门割草!尤其是蓝银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斗罗暗影魔镰,开局怒怼玉小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