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十一章 食人魔法师(第1页)

风暴高坡的一角,食人山谷中,十多头食人魔正围着一只被烧得焦黑的野猪,展开一场饕餮盛宴,它们兴冲冲地撕扯着肉。

弄得遍地狼藉。

“俺的,都是俺的!”

“你这傻子,也配跟我抢?”

而其中最为高大、也最为肥胖的食人魔一棒槌敲昏身旁的同伴,抢下其手中的猪腿,一口吞下去,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自己的手指。

他叫朗普,是食人魔部落的头领。

朗普发现自己越来越聪明了,他的手下也经常这么说,不过他们还不会用这么高级的词汇,只会说他:“真会找食”

但聪明的朗普能懂得他们的意思,为此很是受用。

在食人魔的字典里,“会找食”

就是最大的赞誉,无论是用粗壮的大棒,还是用聪明的脑瓜。

在暴饮暴食之余,朗普也会翻看之前从“小零嘴儿”

那里抢来的书籍,看得津津有味,也从中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比如他从《席恩的冒险日记》这本书中得知:放一个宝箱,或是撒一把金币在道路上,再在前面挖一个深坑,用茅草盖上,很快就能得到更多的“小人儿”

,书里管这种行为叫做“陷阱”

,朗普很喜欢这种高雅的叫法。

而令他最为着迷的,就是《傻瓜式火球术解析》中一种叫做“法术”

的东西,能让他发出比野猪头还大的火球,能轻松把一头长毛象变成烤肉。

朗普就是用这个方法搞来大量食物,并且把附近普遍三两成群的食人魔,整合成一個足有二十几只的部落,毕竟不肯加入的都被郎普变成了烤肉,在大家的肚子里呆着呢。

这是个可以载入食人魔史册的划时代的成就——至少在朗普看来是这样的,所以他给这个部落取名叫“新时代”

,这也是从书中学到的名词。

只可惜在食人魔部落中没有人能理解这个名字,还有手下问为什么不叫“大肉块”

部落,结果他被朗普狠狠地敲了一棒槌。

朗普对手下的食人魔总有一种“恨铁不成钢”

的感觉。

每次他想按照那本《军事操练大全》里的内容,让手下排成阵型伏击敌人时,那些食人魔总是高呼着“肉!

肉!”

,然后挥舞着大棒乱哄哄地冲上去。

他想要教手下们说通用语,希望能够勒索人类更多食物,但食人魔们除了“吃”

“肉”

“食物”

这三个单词外,一无所获。

“唉……”

“部落里的聪明人还是太少了。”

吃饭之余,朗普常常一边思考,一边感叹。

然而其他食人魔可没有这种担忧,吃完饭早就鼾声如雷,呼呼大睡去了。

他最近在着重培养一只名叫“大头”

的食人魔,这家伙魔如其名,脑瓜子很大,一个顶俩,郎普认为脑壳大的家伙也许会更聪明点。

“头儿,那边有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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