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觉得自己目前可能是在某种魔法空间,他虽然自认为没有感染中二病毒,但是他看过的小说不少,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男孩轻声问,“那两个家伙把你带到三峡来,害你陷入现在的境地,你为什么不生气?”
“两个家伙?哦,你指林枫师兄和夏弥师妹啊。
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打算,但是他们平时对我都挺好的。
这次也只是旅行中的一点插曲,呃好吧应该说是插曲中的一点旅行。
可他们也没伤害我啊,有什么好生气的?”
“哥哥,这样下去,那两个家伙卖了你,你都会帮他们数钱吧。”
男孩叹了口气。
“其实我上船之前也一直在担心林枫师兄会不会把我肝肾肺割了卖钱,但反正现在也没发生这种事,林枫师兄人还是很好的。”
();() 路明非想起周末里林枫给他带早餐,学校里帮他解围,还拉他进社团。
他想不出来自己有哪里值得林枫去这么长时间的“处心积虑”
,林枫本人也不是会“处心积虑”
的性格。
“还是不说他了。”
男孩眺望向路明非的身后,“你看那个。”
路明非转过头,只见他们所站的这片白色空间突然变为了一片雪原,素白且泛着微蓝的冰层覆盖了高耸入云的山,天空是浓郁如血的红色,暴雨滂沱,坠落在他仍然撑着的伞上,四溅开后又落在冰雪之上,被冰凝成一朵朵炸开的冰花,每一朵冰花都是鲜红色的。
而就在路明非视线尽头的冰峰顶上,一只黑色巨龙静静地趴着,他巨大的双翼一直垂到山脚,身上每片鳞片间都在涌出鲜血,龙血染红了整座冰峰。
成群的人正沿着龙的双翼往上爬,爬到顶峰的人围绕着双目闭阖的龙首欢呼,他们高举起手,每个人的手中都拿着尖利的铁锥或铁锹。
“黑龙之皇尼德霍格,祂是所有龙类的源头,是龙族的皇。
万年之前祂被杀死在自己的王座上,杀死祂的人把他巨大的尸体放置在山顶,祂的双翼一直垂到山脚。
血像岩浆一样流淌下来,染红了整座山,天空中降下鲜红的血雨。
杀死祂的人沐浴着雨欢呼,他们称呼那一天为‘新时代’。
从此,龙族逐渐隐入黑暗,人类开始主宰这个世界。”
男孩轻声说。
“是人类杀死了祂?人类能做到这种事,就靠那些还没那只龙的鳞片大的铁锥和铁锹?”
路明非听到自己的牙齿颤抖的咯咯声,他不知道自己在害怕的是那只已经死去的异类,还是那些看起来比异类更为疯狂的人类。
男孩没有再说话了,他安静地看着那只死去的黑龙和狂欢的人群,路明非觉得他金黄的眼睛里,那么那么地悲伤。
“我是不是说到你的伤心事了,你和那只龙,很熟?”
路明非犹豫半天,在男孩转移视线看向他时试探着问。
“不,没有,恰恰相反,”
男孩说,“我是最想杀死他的人,这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想杀死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顾铮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正因为勾搭未遂而挨板子。后来又被庶娘作的没有办法,哪怕那个男人看不起自己,只好咬牙嫁了。她觉得在这个世界她是女配的命,所以活的循规蹈矩恪守本份。结果,男人一转眼变成了公爵府的外...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
我的室友很不对劲。她每天总是晚出早归,偶尔还夜不归宿,每次出门手里都提着一个箱子。我怀疑她在干违法勾当。...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本文文案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
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下本预定奥运荣光天才空气动力学家许凌霄,因一次意外任务,开始穿梭进不同时空,成了爱而不得的苦情角色。命运的笔尖被她冷酷一划,从此踏上奔赴理想的征程,见证祖国在一穷二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