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14章 第14章(第1页)

第十四章

李承瑛六岁时打破了李承璋最喜欢的碗,把还不会走路说话的她抱在旁边,让李承璋误以为是她打破了,埋怨了她许多时日。

十岁时扯了贵女簪花,不忘把簪花塞在她手里。

十二岁时剪了教他骑马的师父的马尾巴,说是要给她制琴。

十五岁不想写太傅布置下的功课,骗太傅说文章被她撕了。

总之这么多年,她没少替他背锅,她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在华京贵族圈里的名声不好,完全是拜李承瑛所赐,毕竟他一闯祸便拉她来挡枪。

多年背锅的默契让程彦见到李承瑛无事献殷勤,便下意识地心惊肉跳。

“想什么呢”

李承瑛敲了一下程彦额头,道“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

程彦揉着额头,腹诽着还真是。

脸上的油彩涂太久,有些痒,李承瑛挠了挠脸,漫不经心问程彦“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

程彦的白眼险些翻上天。

早在她得知这个时代没有红薯时,便重金找红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李承瑛居然还不知道她找的东西是什么。

程彦没有好气道“番薯。”

红薯最开始从南美洲传到菲律宾,又被菲律宾带过来,因为是番外的东西,所以又叫番薯。

她怕这个时代的人只知道番薯而不知道红薯,便用了番薯做悬赏。

李承瑛道“哦,就是番薯。”

“我见你对那东西上心得很,便找了多识广的老黄门,老黄门说,他一个小徒弟见过这个东西。”

程彦怀疑道“哪个小徒弟哪里的人”

不是她不信任李承瑛,而是李承瑛这么多年就没做过靠谱的事情。

李承瑛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程彦,道“我还能骗你不成你瞧瞧,是不是你要找的劳什子番薯。”

程彦接过纸,纸上有着淡淡檀香,显然不是李承瑛这种纨绔子弟用来糊弄她的纸,打开一瞧,上面画的赫然就是她寻找多年的番薯。

这个时代的画风更为写意,画画之人许是怕她不懂,将番薯画得极为写实,与后世的红薯没甚么两样。

程彦仿佛到烤好的红薯在自己面前冒香气。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程彦便狠狠鄙视了自己的吃货本性。

红薯不受土壤不受天气限制,无论什么时候都能丰收,这样一来,又能救活许多人。

她该高兴这个才是。

程彦连忙问道“这是谁画的他现在人在哪”

李承瑛道“人在三清殿,叫什么觉非。

你到了三清殿,只管找觉非就是”

天家姓李,便追认了老子为祖先,宫里有敬奉老子的道场,名唤三清殿。

“绝非”

这名字可真奇葩,绝非什么绝非如此

程彦心里腹诽着,点头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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