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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神一黯,我手再想替他擦时,他侧头避开,我手僵在半空,又慢慢放下。
刚才谁说他少了孩子气?
我脸上仍在笑,觉得一些话有必要说清楚,把整包湿巾塞给他,向后退了两步,道:“夏云逸,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我们不相配,我们根本就是天上地下两回事,并不是你哪一天有能力保护我了,我们就能在一起的。”
他低头看着我塞给他的湿巾,听着我的话却并没有什么反应,好一会儿才抽了一张湿巾擦头发上的脏水。
我看着他,看他把脏水擦干净,半天他才抬头看我道:“我饿了,去吃饭。”
说着,自顾自的走在前面。
我站住不动,看他走了一段,转身向着反方向而去,这顿饭不吃也罢,如果他以为我会跟过去,那他就错了。
直到我原路回到公司,他都没有追上来。
我站在公司门口,忽然觉得整件事有些可笑,是我叫他吃的饭,怎么就饿着肚子回来?我刚才这是在赌气吗?赌什么气?为什么赌气?
我回到办公室里看了窗外的景色很久,终于接通秘书让她帮我去买饭,我已经莫名其妙一次了,没有必要再莫名其妙饿一顿。
不过刚放下电话的工夫,秘书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份盒饭。
我挑眉,中康的秘书效率有这么高吗?
“卓小姐,销售部小夏说你让他帮忙带的。”
秘书笑容满面,把盒饭递给我。
我瞪着那盒饭,有些错愕,继而又笑起来。
“谢谢你。”
我接过,同时向秘书道谢,打开盒盖,正是我想去吃的辣味排骨。
很好,夏云逸,有进步,这次算你赢了。
第十二课(一)
夏日的最后一天是父亲的忌日,对他,我已经没多大印象,只知他死于非命,其实我本没有这么孝顺,但那段困苦的岁月经常到父母坟前来寻找安慰,虽然责怪他们这么早把我抛下,但每次挺不下去时就会来到他们坟前,至今,每年一次已成了习惯。
进到通向墓园的那条长马路时,阳光几乎全被长得高大的香樟树遮住,长长的林阴道阴沉沉地,冬天来这里一定很渗人。
墓园在郊区,我已坐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车到墓园不过还有十五分钟的路,我已百无聊赖,玩着手机链上的宝石挂件,看到出租车内被之前的乘客弃在一旁的报纸,随手拿起来。
是今天的早报。
随手翻看着,体育,财经,最后停在娱乐版,眼睛盯着上面一张照片,愣住。
照片因为印刷问题不甚清晰,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上面的人,女的是房地产业巨头陈莺,她五十四岁再婚本没什么让人吃惊的,让我吃惊的是他旁边的男人。
报纸上称他为陈莺的新郎。
我再次确认,是肖旭没错。
我盯了那照片半晌,不由得冷笑起来,很好,不过两个星期功夫,他居然给自己找了个这么硬的后台?
要知陈莺的实力比之夏长青之辈要高出一筹,工程投标她也在其例,肖旭找到她,目的再明显不过。
我再看了眼那张照片,把报纸扔在一旁,眼睛看向窗外,阳光自树叶间射进来,我眯起眼。
与陈莺搭上关系应该不是这两个星期内的事吧?能让这么个巨鳄再婚,至少也要几个月的功夫,虽然肖旭有这样的魅力。
只是他既然找好了后台,两星期前又何必要我与他合作,毕竟我的百分之十五加上他的百分之十较之陈莺只是九牛一毛,难道他另有计较?
我想不明白。
拿起手机,找出肖旭的号码,心想是不是要道贺一下,当然主要目的是想问个究竟,但终是没有按下去,既然他没有事先告知,我又何必再问,肖旭城府太深,不是我能驾驭的,不如各管各路,自此再无交集也不是更好?
放起手机时,已到了墓园,车停在门口,我关照司机在门口等我,下车出去。
现在不是扫墓的旺季,扫墓客并不多,所以我看到门口停着一辆号码为0016的车时微愣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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