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啊,是觉得不太对劲。”
清尘他们也都仔细的打量着这个小家伙。
“啊,没长眉毛。”
清歌一语惊醒梦中人,可不是吗?什么都有,就是少了眼眉。
大家哈哈大笑,小家伙可不干了,哇哇的哭起来了。
吩咐大家去睡觉,留了清歌和清尘在外屋睡了,我把小孩哄睡,放进早已准备好的婴儿床里,这才上床睡觉。
依风真是累极了,不管我们怎么折腾,一次也没醒过。
平西公主
一晚上,小家伙醒了两次,我和清尘清歌手忙脚乱的喂奶换尿布,谁也没睡好。
倒是依风,踏踏实实的睡了一宿,比我们三个谁醒的都早。
我睁开眼的时候,依风正歪着头,看他的宝贝女儿呢,那怜爱,那温柔,可真正是从骨子里逸出来的。
“身子有哪不舒服吗?”
我吻上他那白玉般的面颊。
他这才注意到我醒了,扭过头来,笑容满面:“就是肚子有点疼,你快把那小家伙抱过来,我看看。”
我忙下了床,去抱那个小家伙,没想到,她也早醒了,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正自己美呢。
醒了不哭,没啥好事,摸了摸包着她的小被,果然是尿了。
我把她放到依风臂弯里,依风轻轻的抚摸着这个小东西,眼里全是笑。
清尘和清歌也醒来了,七手八脚的给小东西包好尿布,换上小被,四个人围在一起,看那小东西。
小东西摇头晃脑的,也不哭也不闹,两只小手晃来晃去,很好玩。
清尘和清歌把昨晚的星星和霞光的事和依风说了,依风沉思了好一会,才说了一句:“看来这个小家伙有点来头,以后,怕没清静日子过了。”
不愧是我相公,想法和我一样。
这要是换了别人家,肯定高兴的不得了,而到了我家,却惟恐是个麻烦。
刚吃过早饭,忽啦啦就来了一大帮人。
我郁闷的直翻白眼,我还没去通知亲朋好友呢,这下倒省事了,都自己跑上门来了,看来,昨晚确实很轰动,今天街头巷尾估计没别的闲聊的了,都在说这个小家伙吧。
林老太太带了一大家子的人,大包小包的弄来了好多补品,看样子,林锦庄几乎是倾巢而出了。
洪大夫,鱼老板,还有一些平时关系不错的客户,也都不请自来。
我陪笑了一天,脸皮都僵的不会动了。
哄孩子,喂奶,换尿布,洗尿布……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把我们这些初养小孩子的人折腾的够呛,好在这项业务熟能生巧,几天下来,几乎每个人都成了个中高手。
小家伙长得很快,精巧的小脸也逐渐长开了,小皮肤粉嫩嫩的,软滑细腻,大眼睛水灵灵的,如两洼秋水,小眼珠漆黑漆黑的,灵活的很,眉毛也长出来,淡淡的,浅浅的,象两抹轻烟,小嘴红嘟嘟的,嘴唇软绵绵的,小胳膊小腿都长了肉,胖乎乎的就象小藕节,白生生的小胖手背上好几个小坑,小脚胖的都找不到脚指甲盖了。
我努力的在她身上找我的遗传,最后不得不以遗憾而告终,这个小家伙挺会长,完全继承了依风的好容貌,没有一个地方象我。
这让我很郁闷,不知道以后抱出去,会不会有人问“这是谁家孩子啊?”
这么个粉妆玉琢的娃娃当然很惹人爱,大家天天象抢宝贝似的抢着抱,她也不认生,谁抱都行。
只是慢慢的我发现了一点,这个小家伙,很挑剔,谁漂亮了,她爱让谁抱,谁要是不漂亮了,她就扭头不看人家。
莫非应了那句老话“食色性也”
?这么个小东西就知道好看和不好看的区别了?
她最喜欢的是依风,除了父女亲情外,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依风漂亮。
其次是清字辈的四个,那四个个个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她也很喜欢。
就是在对我的态度上,让我很恼火,我一抱,她的小手就往我脸上招呼,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她无意中碰到的,后来才知道,她肯定是故意的,因为别人抱,完全没有这种情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