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字干啥?咱们女孩儿又不能考个功名,我爹也没有时间教我认字呢。”
康菊对杜榆说道。
像他们这样的家庭,能供出个秀才就不得了了,他爹读了好多书,几乎花光了家里的钱财,才把他给供出来,他爹不说拼命的读书,哪里还有时间做些别的?
所以有时候见杜榆还写字,就会说她,总体来说,就是女孩子把针线活儿给做好了,能上的了厨房做饭炒菜就成,其他的又浪费时间又花钱,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
别人是个啥活法杜榆管不着,但是杜榆对自己练字确实很坚持的。
会写字,有时候杜榆还能给家里那边写信呢,反正家里的几个叔叔都认识几个字,还有爷爷呢,比别人口信不方便多了?
书院整体的氛围是很和睦的,特别是牛举人家的走后,这天早上,杜榆起来,发现自家的丝瓜架子上已经长了好几个丝瓜了。
这丝瓜种下一颗,到时候打起架子来,能结一个夏天呢。
菜园子里的黄瓜也开始攀杆了,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能结出黄瓜来。
“杜榆姐,杜榆姐,我哥被蜂子给蜇了!”
杨明珠哭着跑过来,“我娘去县城里去了,咋办啊。”
杨明珠吓哭了,要不是她看着那边的花好看,想要摘一朵,她哥也不会被那花上的蜂子给咬了。
“你哥在哪里?快带我过去。”
杜榆说完,直接就拔了一根大葱。
见到了也要哭的杨明辉,她二话不说,把那大葱的叶子给扒开,然后直接贴到了杨明辉被蜇着的地方,没一会儿,那蜜蜂的针就给带了出来了。
“好了,针拔出来了,再用这葱叶儿贴着,半天就能消肿了。”
这个是个土方法,杜榆以前也被蜇过,就是用的这个法子,简单快速,有效。
杨明辉果然不觉得那么火辣辣的疼了。
“杜榆姐,这法子真好!”
杨明辉忙说道。
“得了,以后别调皮了,不然我可不管你了。”
杨明珠忙道:“杜榆姐,是我要摘花的,我哥给我摘的,不怪我哥的。”
摘花,杜榆心里有个不好的预感,“你们摘得是谁的花?”
这两个小家伙就支支吾吾的,杨明辉说道:“没啥,没啥,杜榆姐,我们先走了啊,你去忙去。”
这两兄妹直接就跑掉了,杜榆连继续问话的机会都没有。
“咋了?都好了?”
胡氏挑了水回来,知道了杨家兄妹的事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