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爸妈来了,现在家里呢,快回去吧。”
肖纵的视线落在低头往律家方向走的人,镇定地给肖里说明情况,让他快回去,他自个儿呀,则是跟着另一边的弯弯走——
他还没走几步,就加快了脚步跑了起来,把前面的人,立马给抱了起来——
守株待兔,他想呀,还是有那么点效果的。
☆、030
一不留神的,人就登高了,弯弯还真想尖叫,又觉得尖叫太失水准,索性双手抱住他脖子,只是——
他到好,一拉开车门,就把她往车里丢,跟个货物似的,——顿时,她整个人不好了,懒懒地倒在车里,她还装,装作起不来,两眼就瞪着他,“阿纵叔叔,你想做什么呀?”
这叫明知故问的,那眼神闪着几分天真,又有几分诱惑,由她作弄出来,确实再叫人相信不过,仿佛她眼里头就只有他一个人,就好像一首歌唱的那样,“在你的眼中,总是藏着叫人又爱又怜的朦胧”
——
也不知道谁唱的歌了,肖纵好几年前不知道在哪里听过的,那种调调,一个男人爱上女人的心境,又不肯承认自己是先爱上了,非得说是月色太美好,女人的眼神太朦胧,当时,他还嗤之以鼻,落到自己身上才晓得他愿意为这样的眼神奋不顾身——
“老夫聊发少年狂”
,虽说他到“老夫聊发”
还很远的一段路,也不知道怎么的这话就涌到他脑海里了,瞅着她青春年少的模样,有那么一点嫉妒,“昨晚为什么不回家?”
要是没注意到他看着自己的眼神,那种叫她全身汗毛都要立起来的眼神,也许她真能将他当成长辈,年纪只比律成铭大一点的长辈——可人家真不能她长辈,再说了,当年那回事,她自个也是心知肚明,怨只怨自己没长眼。
“就是不相回嘛——”
她就耍赖,见他一上车,人就靠着他,跟没骨头似的,双手挽住他手臂,“阿纵叔叔——”
嘴里叫得好听,手下到是没有个乖觉的,反而是往下,沿着他手臂,直接落到他健壮大腿——
隔着薄薄裤子,她的手,能让他轻易地就激动了,跟个没见过世面的小男生一样,连他自己都为自己觉得羞耻,没办法,其实还真是小男生的反应,谁叫活了那些个年头,连个女人的滋味都没有尝过——
她的手还没往腿间走,就那么搭在他腿上,曲起的手指还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他,都能让的热血都往一个地儿涌,涌得这个在部队里那简直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快要手足无措了,明明是他抢的人,行径跟强盗一样,把人一抱起,就往车里丢,结果——
反倒像是她调戏了他!
她是采花女贼,专事采阴补纯阳,而他就是那个杯具了的倒楣鬼,也许纯阳叫人采走了,人家还不见得看他一眼,直接把人一丢了事。
“别、别叫……”
他呼吸一重,试图让她别那么叫,叫得他热血沸腾,叫得他根本按捺不住,一出口,才晓得自己都不能克制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弯弯,你别、别闹我……”
是呀,别闹他,再闹他,他都不知道自己能干出什么事来——
肖纵跟别人都不一样,别人都有放纵的时候,他从来没有,从来都是严于律己,生活都是一步一步刻出来的,就是年少时连个叛逆期都没有,惟一做过的过于出轨的事——一想起那晚,他顿时脸都红了。
他这么一说,到是叫弯弯差点震“精”
了,基于她那么一点点的印象,只记得当年他说是不行,结果在她身上到是“行”
的恶行,别的还真没有什么印象了,可现在他这么样子欲迎还拒的模样是想要闹哪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