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十分钟后,陈舞歌将司徒朝暮送回了家,将司徒朝暮抱下马鞍的时候,陈舞歌才发现她的身体很柔软,皮肤还洁白细腻,不禁在内心感慨了一句:怪不得人家都说中原女人细皮嫩肉呢。
顾晚风就是一头野狼,野狼就是馋嫩肉。
于是乎,陈舞歌突然就释然了,终于接受了顾晚风喜欢小矮子而不喜欢自己的事实……他应该也是真的喜欢这个小矮子,不然不会那么奋不顾身地跳进冰窟窿里。
听闻屋外的响动后,顾与堤立即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继而大步流星地朝着两人走了过去,焦急又慌张地问:“这是怎么了?”
陈舞歌紧紧抱着虚弱无力的司徒朝暮:“我也不知道,我去的时候她就已经掉水里了。”
顾与堤连声催促道:“快快快,快跟阿姨进屋把湿衣服脱了。”
说着,她就要伸手去接司徒朝暮,然而却被陈舞歌拦了下来。
陈舞歌知道宋熙临她妈身体不好,干不得重活儿,直接说了不用,然后一个弯腰就把司徒朝暮从地上横抱了起来,阔步跟在顾与堤身后。
司徒朝暮除了小的时候被她妈横抱着哄睡觉之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被女人横抱,感觉特别奇妙,而且吧,从她这个角度看去,陈舞歌的面部轮廓相当英气,竟然还有点儿帅。
顾与堤直接领着两人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陈舞歌放下司徒朝暮后就离开了,刚骑着自己的马跑出小院大门,就遇到了骑着赤海赶来的宋熙临。
他来的很快,显然是抄近道回来的。
宋熙临见到陈舞歌之后,立即停下了马,很认真地看着她,郑重其事地说了一句:“多谢。”
陈舞歌不屑地哼了一声:“用不着你谢,以后我也不会再来找你了,关心你的小矮子去吧!”
说完,抬手就是一鞭,抽在了红马的屁股上,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她陈舞歌肯定能找到比顾晚风更酷更帅的男人!
宋熙临盯着陈舞歌渐行渐远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突然喊了声:“陈舞歌,我没喜欢过你,但也不讨厌你,谢谢你不把我当怪胎。”
都是在一个小村子里出生的人,他和陈舞歌几乎从小到大都在同一所学校上学。
因为他留长发,因为他性格冷,所以把他当成怪胎对待的人有很多,唯独陈舞歌把他当成正常人,真心当朋友对待。
他欣赏她的大大方方与光明磊落,也拿她当朋友,只是对她提不起男女之情罢了。
陈舞歌什么都懂,也拿得起放得下,始终没有回头,面朝广阔的碧蓝天空,背对着宋熙临挥了挥手,潇洒回道:“明白,有缘再会!”
万物起落不过是一句有缘再会。
宋熙临也干脆利落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迅速骑着马往家赶,然而却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司徒朝暮。
她正在冲热水澡。
等司徒朝暮差不多洗完澡了,裴星铭他们几个也都回来了。
几个人加起来都凑不够一身完整的衣服,又由于旅途时间短,还是冬天,所以他们还都没带换洗的外衣外裤,只带了贴身的内衣内裤。
所有人都被冻得瑟瑟发抖。
顾与堤立即把自己的厚衣服拿了出来给司徒朝暮和闻铃穿。
然而司徒朝暮的身材实在是太小巧了,穿着顾与堤的皮袄跟披着龙袍一样宽大。
毛三见状一言不发地跑回了自己家里一趟,把他妈生前留下来的小棉袄给司徒朝暮拿了过来,穿上去刚刚好。
宋熙临领着裴星铭和厅响去了自己的房间,打开衣柜让他们俩自己挑着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