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声巨响,距离胡小天不过两尺的距离,当真是惊心动魄,如果那少女再有一刻的迟疑,马儿肯定要将胡小天撞飞出去。
胡小天身后的家仆吓得一个个面无血色,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这位宝贝少爷,如果少爷出了什么三长两短,尚书大人一定要将他们扒皮抽筋。
胡小天也被这突然出现的意外场面给吓了一跳,抬起头,却见那少女身穿红色箭袖对襟武士服,外披翠纹织锦羽缎斗篷,红色灯笼裤,外罩镂空金挑线纱裙,黑色薄底绣花马靴,头上束着垂鬟分髾髻,黑色秀发分成两股,结鬟于顶,不用托拄,自然垂下,束结髾尾、垂于肩上,宛如春燕之尾,眉目如画,配上她的这身装扮当真是娇俏可人。
胡小天看到这小妞,打心底萌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美女嗳!
因曾经经历的二十八年潜心工作和业务,感情生活一片空白,因对自身婚约的不满,因阳光明媚的春日人心思动,因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因他压抑两世的雄性荷尔蒙起到了作用,所以这货对美女变得格外敏感。
如果李家小姐生成这个模样那该有多好?胡小天暗暗想到,我不介意跟你同床共枕,也不介意跟你结婚生子,平平淡淡悠闲自在地混上一辈子也不失一桩美事。
那红衣小妞俏脸绯红,因刚才的一路狂奔,也因胡小天色迷迷看着她的缘故,这是个讲究君子发乎情止乎礼的时代,是个非礼勿视的时代,同样也是个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
红衣小妞原就不是什么好脾气,先被胡小天阻住了去路,又被这厮肆无忌惮地盯着看,心头火气顿时就上来了,扬起手中的马鞭照着胡小天劈头盖脸就抽了过去,娇叱道:“无耻之徒,有什么好看?”
胡小天也没想到这红衣小妞居然会出手伤人,仓促中抬起手臂挡了一下,马鞭抽打在他的手臂上,啪!
的一声将胡小天的外衫抽得撕裂开来,在他手臂上留下一条长长血痕,火辣辣好不疼痛。
四名家丁一看这红衣小妞竟然敢出手伤人,而且打得是他们少爷,马上一拥而上,最先冲上去的是梁大壮,他是胡小天的贴身家奴,主子遇到伤害的时候,他当然要冲锋在前。
红衣小妞武功不错,手中马鞭如有神助,指哪打哪,打得几名家丁苦不堪言。
胡佛虽然最后才动作起来,可是他的手段却是最高明的一个,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这货悄悄绕到胭脂马后面,挺起水火棍照着胭脂马臀部中间的位置狠狠捣了进去,三尺长的棍子顿时戳进去了大半截,胭脂马痛得蹦跳嘶鸣起来,胡佛养马多年对马儿的脾性了解得极其透彻,让一匹马听话不容易,可要是让一匹马不听话,他能找到成千上万种方法。
红衣小妞的马鞭虽然抽得威风,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坐骑会被人暗算,突然发疯,娇躯被那匹胭脂马猛甩了出去,腾云驾雾一般飞了出去。
胡小天挨了那一鞭子,至今还疼痛不已,没等他恢复过来就听到那红衣小妞一声娇呼,从胭脂马上飞了出去,不得不承认,这小妞在空中飞行的动作还真是好看,如同天外飞仙一般,在空中连续完成了一连串优雅曼妙的转体动作。
可无论中途飞行得如何美妙,最终还是要落地的,地心引力!
牛顿早就证明了这个道理。
胡小天的目光追随者这小妞的娇躯,期待看到一幕脸部着地,鼻青脸肿的场面,谁让你丫抽老子来着?戾气,胡小天最近的戾气好像出奇的大。
红衣小妞到底没让胡小天诚心如愿,飞行距离超出了所有人的想像,飞离马背、飞越青石道路,飞跃湖边的茵茵绿草,直奔波光粼粼的翠云湖而去。
医道、食色先后被屏,鱼颇感无奈,这不是第一次,希望会是最后一次,回首鱼的写作历程,三宫1、2,艳史记先后遭此厄运,点击自己的作家图标,入vip之后硕果仅存的唯有一幻世猎手而已。
老读者暂时不会知道我开了新书,新读者还不认识我这位勤耕不辍的老鱼,开新书的日子,不该说这种丧气话,其实这都不是问题,用不了多久,我相信新老书友会团聚在一起,我坚信我们这次的力量必然前所未有的强大。
时隔六年重归历史,很多读者已经忘记了鱼曾经写过历史,不过我回来了,正如我当初进入都市分类证明了自己,自此以后,历史前三必有我一席之地!
最后谈一下食色,如能解禁,必然继续,在食色解禁之前,请将所有的支持留给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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