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肩窝上的细带已垮至肩膀,却听他喘着粗气贴着她的耳朵道:“你这样穿真漂亮。”
她被放在玄关的置物台上,也喘着气勾着他的脖子,悄声问他:“没给你丢脸吧?”
“没有。”
他说着,上下其手,“就是穿的有点儿太少了,以后跟我面前这么穿没问题,出去还是尽量捂严实点儿。”
她笑,身上的衣衫已被褪去大半,因着紧,摘不掉,可怜兮兮挂在那儿。
她勾着他的腰软绵绵回他:“知道了。”
紧接着便是一场腥风血雨……
那晚或许是因着酒劲,谭稷明反常似的没完没了缠着她,后半夜的项林珠连眼皮子都睁不开。
熟睡之际她忽然想起什么,窝在他怀里问:“婚礼的日子定了吗?”
“定了。”
他抱着她说,“下个月二十三,那天刚好小雪。”
她应了一声,又说:“明天我想回老家看看。”
“我这几天正想问问你要不要回去一趟。”
谭稷明亲了亲她的头道,“明天陪你一起去。”
☆、81
秋高气爽的天气,项林珠时隔三年再次回到家乡,这一次她没有以往的风尘仆仆,而是一身的气定神闲,衣着也十分光鲜亮丽。
解放路上那所中学对面的巷子依旧拥挤嘈杂,当她穿着素色风衣踩着长筒靴手挽衣着簇新的谭稷明出现在岔道口的卤味摊时,坐在那张破皮凳子上织毛线的徐慧丽竟没有立即认出她来。
待认出来后,徐慧丽满脸堆上惊喜的笑,起身把毛线搁在凳子上,又往满是油垢的围布上揩了揩手。
“我们家的大学生回来咯!”
她扯开嗓门,摆出让整条街都注目的气势,一面上下打量项林珠。
又看了看她身边的男人。
嗓门立即拔高几度:“哎哟,小谭总也来啦!”
说罢转头朝着二楼的窗户嘶吼:“王军你快下来,阿珠回来咯,还有小谭总,资助阿珠上学的那个大公司的小谭总!”
那摊位仍旧不足两平米,敞开的桌子照例放了一厚实油腻的菜墩,切肉刀的木柄依然裂开一道道沾满污垢的细纹。
一切都没变,连徐慧丽脸颊上的雀斑都没变,她的脚上仍然穿着一双尾巴破皮挤出变色海绵的拖鞋。
项林珠看着她:“摊子先收一收吧,有些话上楼再说。”
她连忙应着,麻利的把桌下的铁皮桶扣上盖儿,再把未织完的毛线塞进塑胶袋里,接着往那铁皮桶上一搁,转头领着俩人上楼去了。
仍旧边走边吆喝,似要让整幢楼都知道她家来了两个大城市的人。
那逼仄楼道里一如既往,锈迹斑驳的扶手似乎脱了更多的皮,如今再领着谭稷明走上这座楼,项林珠的心情完全不同,这里的环境依然和他惯有的生活千差万别,但那又怎样,这是她经历过的存在,不会被磨灭,也不需要磨灭,他们二人的结合,于这些外在从来都没有什么关系。
当他们踏进家门时,正碰上披着老式夹克衫的王军匆匆过来迎接。
王军趿着一双厚重的棉拖鞋,灰蓝的裤腿沾了几滴油垢,他的夹克里套着一件旧式毛衫。
他的脸上多了几道皱纹,他看着项林珠,又看看谭稷明,激动的哆嗦着嘴唇说不上一句话,半晌后才捞了条长凳往二人跟前放着。
谭稷明不拘小节,大咧咧往那长凳上坐下。
一旁的徐慧丽正从柜子里拿出茶叶,准备泡茶。
“几年啰也不打个电话,我都以为你不得回来了。”
项林珠看着他:“这三年我不在国内,出去学习去了。”
“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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