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谢珩醒来的第十天。
他的头已经不痛了,但仍然想不起来自己是谁。
清坪镇不算大,他出去逛了几次,就知道了路线。
菜市场的入口旁边有一个老粮站,现在已经荒废了,通向海明市的客车会停在那里,每天六班,除了最早的一班,其他的都是满客即走,没有规定的时间。
靠方明珠那一百块,小陈给他买了两件t恤两条短裤两条内裤,小陈还给老板讲了五分钟的价,给他送了一双拖鞋。
这就是他现在全部的身家,他没有工钱,但好歹方明珠包吃包住。
他现在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方明珠的店里转,一开始,他和小陈一样,洗菜、切菜、洗碗,什么都要干,但他长得好看,方明珠看那些女游客笑嘻嘻地盯着谢珩看,就支使他去点单、上菜,帮客人拎行李,后厨的事倒是少做了。
他来了之后,郑清清倒是悠闲了不少,经常躲到柜台后面,一躲就是一天。
她要是单纯的懒也就罢了,她在柜台后面,两只眼睛像激光一样跟着他扫射,哪个女生跟他多说会儿话,她就跟个战斗的母鸡似地冲出来插话。
谢珩不理解。
方明珠的店客流量不大,就餐时间过了,他经常能坐在椅子上发发呆,逗逗狗,他看着这店里另外三个人,一个看似精明的老板娘,一个老实没心眼的小子,还有一个色眯眯的姑娘。
他决定留在这里,就是因为这些人不怎么聪明,也算不上坏。
哪怕明知道方明珠和郑清清有事瞒着他,他也不打算揭穿。
发现自己失忆后,他想过到派出所报案,找自己的家人,可他很快发现自己身上有许多细小的伤口,像是玻璃划伤,他的双手像是重击过什么坚硬的东西,出拳的部位血肉模糊,大臂残留着痛意。
他想了很久,觉得自己很可能是连车带人一起坠海,他击碎了车窗玻璃才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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