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泞的公路上,一辆载满了乘客的中巴车倔强前行。
“姗姗,快醒醒,快醒醒,马上到了”
前排座位上,一个穿着青色棉大衣的小伙子推了推坐在里面的年轻姑娘。
车上的人不多,满打满算也就二十来人,不少都是年底进城的社员,还有几个干部打扮的中年人,因此,这一对年轻男女起来特别扎眼。
小伙子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不但穿着崭新的棉大衣,脖子上还围着灰色的围巾,头发也梳得一丝不乱,一就是一副知识分子的派头。
年轻姑娘比小伙子还出众,鹅蛋脸儿,挺拔的小鼻子,润白色的面皮,乌黑浓密的发辫,身上穿的是一件粗呢子羊毛方格大衣,这样的衣服别说穿了,很多社员都没见过。
姑娘揉了揉眼睛,有点迷惑的了周围,然后皱着眉头盯着小伙子了两眼,雾蒙蒙的大眼睛里闪过几丝厌恶。
马上要到家了,孙卫只顾着高兴了,根本没注意到她的表情变化,到她醒了,激动的站起来说道,“姗姗,你,前面那个路口就到我家了”
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他的老家孙家疃地处偏僻,下了车后至少还要步行四五公里,不过这点路对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肖姗微微皱着眉头,也把目光向窗外。
道路两旁的树上挂着厚厚的残雪,一眼望不到边的农田里,刚拱出来的青麦苗起来探头探脑的。
真是没想到,老天对她如此眷顾,竟然安排她重生了。
只是这时机和地点选得实在不算好。
肖姗将放在过道里的大行李包打开,从里面拿出几瓶罐头和几包饼干塞到自己的挎包里。
孙卫到此举虽然有些奇怪,但这些东西本来都是肖姗拿来的,也就没多说什么。
“孙家疃,张村的下车了啊”
司机一个急刹车,客车稳稳的停下了。
一下车,刺骨的寒风从四面八方刮过来,肖姗裹紧身上的大衣,系好围巾,把挎包里的手套也戴上了。
孙卫一马当先,提着两大包行李就往前走,肖姗也毫不迟疑的往前走,却是朝着相反的
方向。
走出了五六米,孙卫才察觉到她没跟上来,扭头催促道,“肖姗,你干嘛呢,走错道了,快点过来”
肖姗冲他摆摆手,大声说道,“孙卫,我是不会去你家的,你自己回去吧”
孙卫一愣,觉得她在开玩笑,继续催说道,“姗姗,别闹了,你天不早了,现在黑天早,咱们得趁天黑之前到家”
肖姗脚下的步子不停,“你听不懂我说的话我跟你说了我不去了”
着她越走越远,孙卫有些不耐烦了,说道,“别闹了,快回来”
肖姗这次没再理他,干脆迈开腿跑起来。
不管怎么说,她此时是已经入伍两年的女兵,平时训练虽然有点偷懒耍滑,但身体素质依然比一般人要好得多。
而且他们武警支队的大队长,是个疯子,动不动就让他们去山上拉练,急行军是必备项目,他们通信兵不但要参加,有时还要背着沉重的器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
...
穿越一人之下,成为张之维的师弟,张太初开局觉醒众力仙途系统,只要猛收弟子,就能反馈修为。然而碍于本身狂暴的性格,张太初却无心收徒,只靠天赋便修到人仙之姿,更是在得知张怀义被逼叛逃,田晋中被废后暴怒下山。张太初凭什么拥有无敌于世的实力,却要在乎世人看法?我就是要给老田报仇!凭什么大耳贼要回龙虎山,师父才能保他?天师在哪,此地便该是龙虎山!于是,张太初一人一剑,直接杀穿异人界,更是在关山峡谷约战天下异人,亲手灭杀各大家族,结束了甲申之乱!直到罗天大醮开启,天下异人再聚龙虎山,师兄张之维才意识到,这位杀神师弟七十多年都从未改变性格!...
穿越无系统权谋道家荒天域,妖族横行,为求生存人族以武成道,以武为尊,在于妖族的杀戮中寻求生机。张砚作为龙虎山道门的最后一位传人,携带着镇派仙器万象珠穿越到了这个世界。金光神咒北斗大神咒诸天降神大法无穷道法,镇压妖族,传道于此!我有道藏三万卷,可焚江煮海,摘星拿月,有万般神通,无穷造化,得长生久视,与天地同寿。你可愿入我门来?...
月烑上一世什么都靠自己,吃苦耐劳殚精竭虑,终于一步登仙。可惜大限已到,陨落了重生之后,她立刻总结了失败的经验教训。认识到关键问题在于太勤快了所以这一世,她励志好吃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