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这个世界有多么的残酷!
至此,大家都沉默了,曹尼玛等三人才意识到了生存问题的严重性,想要在这里活下去,无疑是无比艰难,连原居民都尚且如此,何况他们三个初来乍到的下界之人。
“我们要变强,要成为不一般的炼士!”
三人在心里呐喊,既然已经来到这片天地,无论如何也不能认命。
他们忽然领悟到炎叶两家之所以联姻的目的了,古代人可不推崇自由恋爱,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婚不过是异性家族谋求共赢的政治手段。
炎叶两族尽管实力不对称,但双方绑在一起总比孤掌难鸣好,彼此可以有个照应,互成犄角之势,一致对外,百利而无一害。
嗖!
青叶不停留,很快又飞过十余里,沿途情景如出一撤,曹尼玛看到了村庄,看到了原始部落,看到了复古的集市,看到了相对繁华的小镇,但都像地球上的难民区一般,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所有的一切都像遭受过核弹攻击,一片狼藉与衰败,很多地方已然沦为废墟。
但再行十里之后,环境更恶劣了,黑色土壤被红色沙漠取代,活火山成片,无尽的岩浆自山体滚滚而下,形成不一样的江河。
空中灼热的气流扑面而来,高温骇人,王屌丝和谢小三还好,抵抗力提升了大截,曹尼玛则当场汗如瀑布,险些中暑,普通人哪里承受得了这种气温!
但是下方却有活物,沙漠里栖息着火红的蝎子,像装甲车一般,岩浆中游弋着血色的毒蛇,似泰坦巨蟒,体型较夸张,都是大型生物。
它们几乎与自然融为一体,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能够克服如此艰难的环境,想必不是凡种。
然而有人在捕捉火红蝎子,有人在打捞血色毒蛇,以它们为赖以生存的食物,那些猎手个个皮肤黑黝,看着很普通,没有出奇之处,就像常年耕作的农夫。
他们以天为冠,以地为履,以火山沙漠为衣,只穿一条裤衩到处奔走。
“不容易,这生活水平出人意料的低啊!”
曹尼玛顶着酷热感慨。
在他看来这些土著也真够悲催的,完全没活出人样,怎么可以什么都吃?同时他也挺疑惑,炼士也要进食,不应该不食人间烟火,吸收日月精华就可以了么。
事实证明曹尼玛想多了,炼士并没有地球民间传说或者仙幻小说中那么牛逼,现在这些土著的情况是饥不择食,命都快保不住了,还有什么好讲究的。
“好了,到此为止吧灵兮,你那个临时传送阵并非一次性用品,眼下冷却时间应该过了,咱们还是穿梭虚空吧,再飞下去曹兄弟血肉之躯会吃不消!”
炎黃为人细心,瞥了眼热得咬牙的曹尼玛,为之堪忧。
“啊?你这个炎家少主不顺道体察民情了么,接下来的地域才是重点关注对象吧!”
叶灵兮的答复令曹尼玛瞳孔收缩,都特么水深火热到这程度了还算轻微对象?
紧接着炎黃的开口令他再次惊骇,瞳孔收缩成点。
“算了,去了也只能徒增伤悲,除却慰问我暂时给不了任何实际帮助,不过我炎氏族人不会手足相残,异母而食,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少看几回也无妨!”
炎黃痛心又无奈,一脸的悲悯。
话中意让曹尼玛等三地球人无不骇然,露出思忖之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接档文绝命法医在预收求收藏完结同类文刑侦档案一起残肢案的侦破陷入僵局,重案组组长陆俊迟去华警求教。陆队长原本以为会得到一位德高望重老教授的指点,没想到遇到了一位体弱多病又事多的冰美人苏回给他...
假如你的老公每月给你六万零花钱,除了不能出轨以外,你爱干嘛干嘛,但相应的他成天不回家,回家也是对你爱搭不理,你愿意吗米优对此表示,她非常愿意在一个不结婚不生育就得坐牢的星球,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