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红色的人皮灯笼紧贴身后,长明灯从它被挖空的眼睛、嘴巴里透出来。
光线随风晃动,却又怎么都不灭。
大概是制作灯笼的时候,把脸皮和头皮拉得很开,皮肤变得极薄且具有弹性,乍一看,还以为皮是红的,仔细瞧就能发现,只是灯光由里向外染红了皮,实际早在制作灯笼的时候,脸皮和头皮都被清洗至粉白色。
越看越瘆人。
弥什只是用余光瞄了一眼,它就极精人性地躲开,吸引她转过头来看。
黄娣紧张地说:“我听说人的肩膀上亮着三盏命灯。
如果三盏都灭了,那这个人就跟死人没区别了。
有些鬼会选在人在走夜路的时候,故意喊人的名字,吸引他回头…”
剩下的故事,弥什也听说过。
只要一回头,肩膀上的命灯就会被扑灭,连续三次,那人就会被夺舍。
弥什看向已经顶着两个人头的罗凡德,抿了抿嘴。
她觉得,在这里被人皮灯笼替换上,就不只是夺舍那么简单了。
如果只是夺舍,灯笼没必要坐在肩膀上,吹灭命灯就可以了。
它坐上去,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人皮灯笼想要占据命灯的位置!
连续三次中招,就会有一位被人皮灯笼替换命灯的可怜虫,余生都得顶着四个“人头”
活着。
它们将成为活人身体的一部分,跟着他离开阴间。
如影随形。
光是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
三人站定原地,因为人皮灯笼,他们不敢离人群太近,以免发生前后夹击的情况。
弥什看着已经被替换了一盏灯的罗凡德,蹙眉思考,一言不发。
恕不知此时此刻,罗凡德耳边全是弥什的声音,时而娇嗔,时而卖惨,时而欢快地笑,更多的时候是像她本人一样吊儿郎当。
那是人皮灯笼在模仿弥什的声音。
“她”
说:“罗凡德,你怎么不看过来啊?”
“你现在翅膀硬了,连我的话都不听了吗?”
“我们经历那么多副本,拥有这么深厚的感情,是最好的朋友,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刚开始罗凡德还能hold住。
漫不经心,稳如磐石。
无论听到什么,他都紧闭双眸做出不在意的样子,直到那句“你是不是喜欢我?”
响起,他的理智彻底崩盘。
罗凡德猛地睁开眼睛,犹如深藏心底的秘密被揭开,他的心脏漏掉一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实习马上结束,对留院已经不抱任何希望的楚天羽有的只剩下对未来的迷茫,但就在这时候上帝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他可以在末世与现实世界自由穿梭,一个崭新的大时代向楚天羽打开了一扇大门书友群11774886...
从1981年算起,穿越到英国已经十年了。开始以为能利用重生优势先知先觉,三十岁以前实现财务自由。结果十一岁生日当天,脑海里叮的一声万界杂货铺已开启,请店主接受第一个任务。看来,一个全新的未来开始了...
...
...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头戴风影斗笠的罗砂,看着下面的泛着幸福笑容的村民,轻轻的叹了口气,脸上带着感慨,给他们讲了一件事。我刚接手砂隐忍村的时候,村内还没发展起来,严重缺少战斗力,缺乏赚钱理念,最重要的是完全没有经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