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成为一名作家,但是要做一名合格出色的作家太寂寞了,我只有在被人伤到伤无可伤退无可退的时候,才会想着去写点什么。
写日记,或者说写小说,但这些都是做不长久的,都是最多坚持三分钟热度,就坚持不下去了的。
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但我怎么感觉,我越来越活的像一个来这世间凑数的呢?
都说了钱不要乱花了,不该花的一分钱都别乱花,但事实是什么呢?事实是,看到喜欢的东西还是会迈不动脚,还是会忍不住哪怕支,也要把自己喜欢的东西买回家再说。
这是为什么呢,也许是因为我从小就养成了这种性格。
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要得到。
哪怕倾家荡产,哪怕使用骗取家人同情的办法,哪怕求爹爹告奶奶。
三十岁以前我心里想的永远都是家人,有什么事,先以家人的利益和谐为前提。
三十岁以后,我想好好为自己而活,却活得更加糟心,更加痛苦。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呢,难道又是用错了爱自己的方式?
说到底我好像根本就不懂怎么爱自己,又该怎么去爱别人。
是不是毒鸡汤喝太多,中毒太深了?别人有的自己也想要有,但是却忽略了别人有的本事自己没有啊。
钱花了别人转头就能赚回来,可是自己把钱花了呢,却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找回来。
看着人家有什么自己就想有什么?
我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混账了,以前的我虽然穷。
但从不和别人攀比,也从不会看着别人有什么自己就想要什么。
真是个贪心鬼,永远不知道知足啊。
假如再不加紧改变,继续任欲望这样贪得无厌下去,也许别人的今天就会成为我的明天,我说的不是心里这堵墙,而是监狱里边那堵墙啊。
人是不是只有一无所有了,被人打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生活陷入彻底的绝望,再也没有退路了,才会想着要绝地反击,才会想着要从根源上去改变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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