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莉卡的妹子,实在是太热情了。”
“我都还没准备好,她就直接a上来了。”
“还好我技高一筹,不然还真拿不下她。”
前往阿拉斯加的路上,许秀想着凯尔的事情,忍不住在心里感慨道。
正如所见到的那样,凯尔真的很大,也很热情。
身体也不柔弱,而是有一种健美感。
不过,许秀到底是个凡者。
体质在杀了那么多食人魔后,已经强了很多。
因此最终,许秀还是将凯尔给镇压了。
只能说,很润。
而这,也让许秀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上一世的观念,不能代入到这一世来。
在阿美莉卡,就不能腼腆。
该上就上,该享受就享受。
一直端着给谁看呢?
“不过虽然爽了,但正事还是不能忘。”
“温迪戈还是要杀的。”
“等温迪戈狩猎完,血脉估计就能到o点以上了。”
“到时候我就又能安心看会书了!”
老实说,相比起出门,许秀其实更喜欢待在老爹古董店安静的看书。
“灵能”
的增强,会带来一种精神上的愉悦,远胜过“血脉”
所带来的肉体上的愉悦。
这就是许秀很喜欢看书的原因。
不过,“灵能”
与“血脉”
的平衡,就注定了许秀不能一条道走到黑。
不然不是变成星界游灵,就是变成畸变怪物。
全面展才是王道。
但哪怕明知道“血脉”
与“灵能”
都很重要。
相比起来,许秀还是更喜欢“灵能”
提升的感觉。
别问,问就是,“血脉”
只是工作,“灵能”
才是生活。
又经过了几天的车程后。
最终,许秀穿过厚厚的风雪,将车子开进了阿拉斯加的一处,名叫“桑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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