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三十一章 宵禁令分封藩王的利与弊(第1页)

戌时。

这个时间段名为黄昏,又被称为日夕、日暮、日晚等。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天将黑未黑。

整个应天城,也因为宵禁的开始,从而变得安静了不少,在晚上没有什么其他娱乐活动的情况之下,除了尚未娶妻之人,基本上也就只有那个鼓掌活动了。

酒过三巡,木桌上的饭菜,也被几人吃的干干净净的了,没有一点剩下的。

一方面,是因为马皇后和御厨的手艺高超。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老朱家的人,现在都是勤俭节约,老朱同志和马皇后以身作则,不会浪费一粒粮食,四个皇子自然也跟着一起学这个好习惯。

饭后。

着时间不早了,马皇后让宫女们,把盘子全部端下去,四位皇子也是相继告退。

整个房间也就剩下了朱元璋和剑圣长虹二人。

朱元璋用手帕擦了擦手上的油渍,开口说道:“先生,时间也不早了,外面已经宵禁,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可在咱的寝宫留宿一晚,咱让大妹子今晚睡别处。”

剑圣长虹手握佩剑起身,摇了摇头:“打扰陛下和皇后娘娘晚上交流感情的事情,在下还是做不出来的。”

朱元璋摆了摆手:“无妨,咱和大妹子都同床共枕几十年了,也不差这么一天。”

剑圣长虹依旧不肯答应下来。

毕竟,他可没有东汉末年的刘关张三兄弟那种好,喜欢三个大汉抵足而眠。

见此。

朱元璋也不勉强。

直接准备给先生单独开了一个能够出去的宵禁通行令。

不过凭借先生的实力,想要躲过宵禁巡逻的人,那肯定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只不过出于遵纪守法,所以先生才没有乱来,而是给了自己一个面子,一切都按照流程来。

宵禁令!

“宵”

是夜晚,“禁”

是禁止,宵禁就是禁止夜间的活动。

宵禁令古已有之,特别是在战乱、灾难横行的时代,或者实在具有特殊政治经济意义的区域内实施的,违反宵禁令的人轻则拘禁,重则就地正法,这是特殊时期,特殊地域的重典治理措施。

周朝的时候有了宵禁,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宵禁的力度就大了起来。

秦国时期商鞅变法,秦国境内深夜严禁过路客人。

有意思的是商鞅最后落难的时候,店家还拿出这一条法律拒绝收留商鞅。

汉朝时期,将军李广经常深夜出去喝酒,但是回去的时候被士兵拦下来,以宵禁为由拒绝让李广回家,硬是让李广在亭子里待了一夜。

就连开放的唐朝也会严格执行宵禁,白天熙熙攘攘深夜寂静无声。

到了明朝时期。

朱元璋将这一条法律改为了‘夜禁’。

规定也变得更加明确了起来:

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

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

唯有疾病、生育、死丧可以通行。

为了实施宵禁,每个驻有官府的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锁上城门,禁止出入城市。

城门的钥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内衙,到了清代就必须要交给地方驻军长官收执,即使是城里的最高级文官晚上有紧急公务要出城,也要向驻军长官申领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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