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不成就为了一份供销社的工作?
要是她闺女这么没脑子,自己得被活活气死。
盛母吃了几根菜叶子,这菜一上桌大家都直接抢着来,盛母刚夹了两根青菜,一抬头菜就没了。
尤其是那肉沫炖白菜,盆比脸都还要干净,堂亮堂亮的。
盛大爷爷拉着盛父喝酒,毕竟这是他们家最有出息的孩子。
盛父盛情难却喝了两杯,后面的能挡则挡,他等下还得骑自行车载媳妇儿回城呢。
“送新娘子出门!
!”
主持的媒婆子声音一吼,新郎官就抱着盛秀英走出来。
新郎官人逢喜事精神爽,只不过这盛秀英怎么这么重,抱的他腿都发软。
连忙把人抱到了门外,就放下了,这也算盛秀英踏出这盛家门了。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盛秀英的嫁妆也被抱了出来。
两套新的汗衣,两双新布鞋,还有一个新枕头套,这是盛家给她准备的嫁妆。
说的好听是盛家,其实是盛秀英的娘自己一针一线准备的,可她能力有限,只能给闺女这么点东西。
盛秀英到那一刻心都凉了,她的50块钱呢?
她奶竟然一分钱都不给她带走???
衣服是最便宜的汗衣,布鞋也是她娘自己熬夜缝制的,这枕头套是她亲哥送的。
盛大奶奶到那个新枕套心里直呼浪费,脸色都沉了沉,这老二一家怎么把这么好的枕套给这贱丫头带走了!
这贱丫头害自己没了50块钱,还有脸带走这么好的东西。
那可是花她孙子的钱买的,可现在大家伙都着,只能等过几天再想办法拿回来。
她有的是办法治这个贱丫头,真的以为自己嫁了个公社的工人,就以为自己能当家做主了?
呸!
只要她没死一天,都别想拿走属于她曾孙的任何东西。
盛秀英要徒步跟自家男人走回公社去,这里走到公社也要一个多小时。
她倒是想坐自行车,可盛晚烟不来,她哪里敢去找盛父盛母开口。
都怪盛晚烟那么小气,不然自己这喜庆的日子,也不用走路到婆家。
这就算了,自己这么大的日子也不来随礼,真的是小气。
被惦记的盛晚烟此时此刻在浑水摸鱼上班呢,可别提多滋润了。
下了班回家煮饭,她在原主的记忆里知道,这个年代吃酒席,是吃不到什么东西的。
盛父盛母应该也没吃多少,回来得空个肚子,盛晚烟拿出家里的白面,在客厅揉着面条。
两位老人也在等盛父盛母回来再下锅煮面,盛晚烟怕他们饿,让他的吃着家里的糕点。
盛奶奶她一个人忙活,过去给她打下手,汤底很简单。
每个海碗里用一点味精,酱油,盐巴来调味,再烫点青菜,一人一个鸡蛋就行。
盛父盛母一回来就开吃,这去一趟简直是去遭罪的,这肚子就没有饱过。
还好他们去之前,在国营饭店吃了一顿饱的早饭。
要不然盛父喝了几杯白酒,这胃哪里扛得住这样造。
“妈,你不知道盛秀英那丫头,嫁的是公社里的黄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七年后,他拖着残垣断壁般的身躯低调地回归华夏,就如同一个漂泊浪子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抱,大家都很面子的叫他一声叶哥,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从这里开启完本作品重生最强特种兵250万字,人品保证,...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康熙三十年大选,乌林珠身为乌拉那拉家的嫡女,进宫选秀。目睹了四阿哥的热门抢手,各种秀女争奇斗艳后,她默默地同情了一把未来的四福晋,做等撂牌子回家。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她即将成为那倒霉的四福晋的暗示。没等...
简介阎王让我五更活,夫人却让我三更死。天武六年,夜半三更时,天空忽然下起了一场红雨,从此这个世界变得诡异起来(豆芽出品,必属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