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77章 前任是狼王(第1页)

“你不喜欢我了”

陆遥之还在哀叹那即将消失的友谊,忽然又听到耳边传来一道十分委屈的声音。

这声音,不是那种软糯的委屈,反而声线硬朗。

这会儿硬是要装委屈,听着该怪让人起鸡皮疙瘩的。

这别的毛病陆遥之都不介意,但他是个声控呀。

这声音不好听,可是要了他的老命了。

白狼可是把陆遥之的行为的仔仔细细,顿时满脸的失落,眼神也是十分的委屈。

明明以前最喜欢他的,对着他,也永远十分耐心温和。

时隔多年,白狼还记得这个少年当初第一次见他时的笑容。

他以为,他已经死了,然后到了天使。

虽然后来知道自己没死,而对方也只是一个人类之后,白狼因为被母狼抛弃的缘故,本能的失去了对任何生命体的信任。

况且,还是跟森狼一族有不小仇恨的人类。

你知道有个凶猛大汉对着你哭是什么感觉吗

反正,陆遥之被突如其来的一滴眼泪砸到脸上之后,蒙圈了一下。

一抬头,就到了眼眶微微泛红的人形白狼。

本来吧,瑟尔这把老骨头好不容易从心肌梗塞中回过神。

猛的又到狼王委屈成了小媳妇样儿,一口气又要嗝屁过去。

弗恩也是心神大乱,这不是他认识的狼王。

森狼因为讲究物竞天择,种族内的狼王并非依照一个固定家族的姓氏统治,而是任何一个狼人都有机会。

只要有那个自信,相信自己能够击败所有的狼人。

那这个狼人,就是王

每年,自觉可以晋升为王的狼人,都可以去跟狼王发出战斗要求。

但一旦夺位失败,夺位的狼人地位也会在森狼一部一落千丈,同时会彻底成为狼王的私人奴仆。

白狼崛起,已经有五十年的时间。

当初,这位狼王一路厮杀上来,以赫赫威名奠定了自己的登王之路。

不过白狼到目前为止,是森狼狼王在族群中呆的时间最短的一位了,他大部分的时间都混迹在人类社会。

或者说,他一直居住在雾都,守护着一个以摩根为姓的人类家族。

人类社会并不安全,在这个超凡生物跟人类并肩齐驱的年代,彼此都在疯狂的攻击着。

但相对来说,因为人类社会的遍地性,加上身体的天然脆弱,很容易被超凡生物随手杀死。

摩根家族近五十多年以来,没有任何一个家庭成员因为邪恶巫师、带着恶臭的吸血鬼、丑的一塌糊涂的人鱼怪等等超凡生物的迫害,可以说都是白狼的功劳。

比起弗恩的想东想西,罗兰倒是面色正常一点。

他当然也是十分惊讶,但归根结底,他并非森狼族人,不介意他们的狼王是个什么模样,又为什么一见面,似乎跟小崽子有渊源。

有时候,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局。

好的结局,那就是陆遥之没事了。

有了狼王的庇护,只要白狼没有被打败退位,陆遥之可以活的很滋润。

这会儿,白狼渐渐流露出了几分失落之色。

现在,久违再见的少年并不欣喜,甚至有点想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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