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十七章后悔报官(第2页)

“荒唐!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墨家是天下正宗,岂能由着性子胡来。”

周振海嘴上看似在指责温高明,眼睛却始终看着席星辰。

对于周振海的指桑骂槐,席星辰只能在心里苦笑。

温高明所言是南墨标准的行事风格,他们根本不在乎世俗的条条框框,遇到像姚文彬这种丧尽天良的人贩子,只要证据确凿,一般都是一刀杀了完事。

儒以文乱国,侠以武犯禁。

东墨和南墨的处世方式向来就南辕北辙,矛盾尖锐几不可调和,这也是周振海和温高明见面就互掐的原因。

席星辰因为跟西门摘星走得很近,加上已知席星辰杀了姚文彬全家,周振海先入为主,很自然地将席星辰也划入了南墨的阵容,这太正常了。

对于的周振海主观臆断,席星辰还不能表示自己的不满。

没办法,自己的小命掌握在别人手里,如果附和东墨,势必会让与他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南墨心寒。

如果不改变周振海的观感,这次审讯恐怕又会引起事端,因为任由周振海雄辩涛涛自由发挥的话,中立的西墨极可能被东墨说动。

席星辰在心中暗自盘算着其中利弊,横竖想不出两全之法,想及之前制定联合南墨、拉拢西墨、辩倒东墨的辩护方针,心一横,道:“宛县一案中,最让我后悔的事,就是报官。”

与其一味被动挨打,还不如主动出击,不破不立。

这就是席星辰想出来的办法。

“这是为何?”

果然,席星辰的话不仅让东墨的三位长者脸色十分难看,就连袁兴邦也有所动容。

贩卖人口关乎国本,大衍王朝律法中有明文规定:如果通过言语诱导贩卖人口的话,不管成功与否,主犯都要绞死,从犯则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如果利用迷药等强制贩卖人口的话,主犯直接绞死,而从犯杖责一百,流放四千里充军。

另外如果主犯是女子的话,不管知情与否,她丈夫跟主犯是同罪。

袁兴邦作为戒律堂的首席,自然也是精通大衍王朝律法的。

千百年来,虽然墨家戒律自成一体,但如果墨家弟子犯了墨法并触及大衍刑法,戒律堂取得证据口供后,一般也会将犯法的墨家弟子交由官府处置。

因此在袁兴邦看来,姚文彬贩卖人口之事,于情于法,报官绝对是上上之选。

在这一点上,袁兴邦和周振海的观点是一致的。

“那晚我安排好杨雪莲和姚大强、姚阿狗三人后,便根据姚大强提供的线索,在姚文彬的一处落脚点将他抓了回来。

这个姚文彬见到姚大强之后,也挺干脆,很快就承认了所有罪行,包括贩卖人口,并在口供上签字画押。”

“为免夜长梦多,我和董良策当晚便雇了一辆马车,连夜将姚文彬三人以及证人杨雪莲押回县城。”

“到达县城时天还没亮,县令戴安东见证据确凿,下令将姚文彬三人收监,待天明后正式升堂公审。

杨雪莲由于是女人,并且是关键人证,不便独自留在客栈,便被戴安东带往内堂,由县衙女眷安置。

我则住董良策家,等候消息。”

“本以为事情到此便告一段落,谁料当晚就出事了。”

说到这里,席星辰眉毛微皱,似不愿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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