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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啦,辛苦,危险,不稳定,”
莫陌将脚架在凳子上,嘴跷得高高的,“还要看别人脸色。”
闻言,白苏打量起了眼前的少年。
与城璧相仿的年纪,清秀的五官,纤瘦高挑的身材,麦色的皮肤有着经历风沙的粗粝质感,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总是滴溜溜转个不停,仿佛下一秒就能想出一个惊世骇俗的主意。
一身褐色麻布短袍似是很久未洗,袖子每扫动一次,都带出一些尘土。
但他的腰间却挂着一个质地上好的沙州玉所制的玉佩和一把刻着精致花纹的匕首,脚上还踏着一双做工上乘的牛皮小靴。
这是一个独自在无数精明贪婪的豺狼中谋生的少年,就目前来看,他应该做得还不错。
但他显然不满足当下的状况,而是想要更好的。
她饶有趣味地托起腮,问他:“那你想做什么?”
正文莫陌
“当然是大商人!”
莫陌将手中举着的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放,酒水大半溅到手上,他也不在意,叉着腰狂笑:“管上它七十二家商铺,生意纵贯大江南北,每天数元宝数到眼花,银子堆在仓里怎么花都花不完!”
白苏点头附和:“唔,有志气,不过目前看来还需努力。”
“唉,”
莫陌长叹一口气,一挥袖袍,仰头做长啸状,“我的心思无人懂,这世界,天才总是寂寞的。”
说完还拿手拭了拭脸上根本不存在的眼泪。
这人好耍宝。
白苏乐了。
回头看看连城璧,心想他怎么会请这么个家伙来吃饭,到底怎么想的。
连城璧感觉到白苏的视线,朝她笑笑,然后对莫陌说:“我们想去鸣沙山,你能做向导吗?”
刚刚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做黯然神伤状的莫陌,一听有生意,立马来了精神:“行啊,你们几个人?”
“就我们三人,”
连城璧从袖里掏出一张银票,“这是定金。”
莫陌接过银票一看,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一百两!
还只是定金!
他运气也太好了吧,碰到这么有钱的人!
“你确定,只去鸣沙山?”
莫陌攥紧了那张银票,唯恐连城璧临时变卦要回这一百两。
“还要去月牙泉。”
白苏接道。
她来沙州前就一直在念叨着要去鸣沙山和月牙泉,原来城璧找这个人是为了带路?可是不用这么麻烦还请他吃饭吧,总觉得他应该还有别的打算。
白苏思忖着。
“地方都在一块,”
莫陌有点失望。
而且鸣沙山离沙洲城不算很远,十里路左右,一百两带他们去一次何止是超额,简直就是天价,但进了手里的银票实在舍不得送回去,于是他不死心地再次问:“真的不去别的地方?沙州还有很多好玩的啊!”
白苏看他一脸纠结的模样,笑了:“好吧,你觉得哪里有意思便带我们去吧。”
“对嘛,保证你们满意,我莫陌做生意有信用,一百两包你们玩得不亏,”
莫陌喜笑颜开地叠好银票收起来,“一百两,做雇佣金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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