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大合萨在一片烟雾缭绕中,手捧着一柄宝石镶嵌的腰刀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顾尚锦知道那柄腰刀,那是苍蒙祖先之物,轲华少年时偷偷从苍蒙逃出,就是带了这一柄腰刀。
那时候,腰刀没有刀鞘,刀柄上也没有镶嵌宝石,那些都是在轲华当年离开大雁之前,被顾尚锦请了有名的匠人替他镶上,也算是顾尚锦送与轲华的定情之物。
因为轲华常年的随身佩戴,在他遇袭之时,这柄刀就流落到了帕琏的手上,这一次帕琏从大合萨手中接过它,似乎就代表着他接过了哥哥的责任。
在帕琏接过腰刀的一瞬间,祭拜的人群之后突然响起了人们的惨叫。
一群举着大刀的武士横冲直撞掀开了众人冲了进来。
一人从武士列队中间走了过来,笑眯眯地道:“帕琏小儿,还不来见见你的大哥!”
叛王阿不尔斯!
人群大哗,帕琏大喝:“你然还敢跑回来!”
阿不尔斯大笑:“我不回来,这苍蒙的大君之位就要被你这小子给私吞了。
你不会真的以为苍蒙除了你之外就没有别的王子了吧?”
他扫视着惊慌失措的贵族们,一脸的鄙夷,“这就是你的臣民?他们的兵马连阻挡我半分的力气都没有,你然在他们的拥簇下即位,你这是领着一群羊羔霸占着狼窝吗?啊!”
众人气得大骂,更有几家贵族已经暗自调派人马去了。
嚣张的阿不尔斯疾步上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攻向了帕琏。
有人在大叫,帕琏的反应也相当之快,他飞快的抽出了腰刀,向阿不尔斯迎了上去。
兵器的撞击发出刺耳的声响,他们一触即分。
阿不尔斯手腕上的铁爪往下滴着血液,他霍霍冷笑:“不错,有长进,这让我非杀了你不可了。”
帕琏心口一激,更加稳定了身形,对着旁边众人喊:“闪开。”
不等阿不尔斯下手,自己直奔了对方而去,无数的火星在两人周身闪动,帕琏身手敏捷,阿不尔斯亦是在刀口舔血。
不多时,阿不尔斯就隐隐占据了上风,这一位善于逃命也善于出其不意的王子,相比帕琏更勇猛,更阴狠,他的鹰爪撕裂了帕琏的腹部,血液实践,帕琏半撑在地上,额头冒出了冷汗。
阿不尔斯哈哈大笑:“小子,你连方归云一半的武艺都不到,还想跟我斗!”
转头,正巧看到一身异族服饰的顾尚锦,他挑起对方的下颌:“你就是那位大雁公主。
听说你只嫁给草原上最强的男人。
我赢了这小子之后你就嫁给我好了,横竖小狼崽子也活不过今天了。”
帕琏痛苦的趴在地上,郭莺颤抖的去扶他,被阿不尔斯狠狠的踩在了脚下:“哟,看看这是谁!
这不是轲华最喜欢的那个小女人吗!
你怎么没有死在方归云的身边?我记得方归云叛乱的时候,你一直在他身边狐假虎威来着。
我想想,你的手上沾染了多少我兄弟的血。”
郭莺恨叫:“阿不尔斯,你要杀就杀好了,苍蒙的子民是不会承认你这个叛徒的!”
“哈哈哈,”
阿不尔斯抬脚将人踹离了帕琏身边,郭莺那娇小的身子滚了好几圈,最终撞到了祭台边上,脑袋与祭台发出了沉闷的碰撞之声。
阿不尔斯把帕琏提到了郭莺的身边,“我还听说一些有趣的事情,你好像不只是方归云的女人,你连方归云的弟弟也勾搭上了。
嗯,哥哥和弟弟,哪个能够满足你?”
郭莺咳出血来:“你这只畜生!”
畜生阿不尔斯直接把帕琏摔在了郭莺的身上:“小子,我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你把你哥哥的女人杀了,我放你走。”
帕琏下意识的去寻找人群里的佘小七,直看到那瘦弱的少年跟在了顾尚锦身后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就忍不住心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