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人,真是不是一次提起这事了,都已经是第二次。
我心里有点忐忑,觉得怎么着也得去医院看一下,虽说我没觉得那什么破药有那么好的效果,可中医的世界奇妙得很,谁也不能保证还有没有古方留下来,给医人的,我就是怕突然的就疏通了,然后在我没有准备的时候突然就有了。
我想的是最坏的情况。
得去医院看一下,也好叫自己有心理准备。
我心里是这样想的,到是一点都不反对他,反对这种事都没必要,还不如在他面前当作能接受,一对结婚的人,自然会畅想到孩子的事,要是不想才是最最不正常的事,“那药真有那么神通?”
我努力装作很惊喜的样子问他,也不知道脸上的表情到不到位,至少我自己觉得挺到位,攀着他的手臂,“可医生说明明很难的,我怕你失望的,好歹你都有两儿子,我都没怎么抱希望的——”
“是我的儿子,可不是你的儿子。”
他的手狡猾地落在我平坦的肚子上,还摸了两三下,“我们白白得有我们两个人的孩子,最好是女儿,生个女儿就成,我会把我们的女儿当成小公主养大的。”
小公主?
三个字听得我鸡皮疙瘩差点都窜起来,幸好我还有点自制力,到是无限羡慕地按住他的手,让他的手就附在我肚子上,隔着薄薄的衣料,我就能感觉到他手心的热度,烫着我的小肚子,——我隐隐地有些难受。
这是属于男人的手,有种安心的意味,我想推开,又不想推开,推开是觉得有孩子是件太可怕的事,不想推开,又觉得他实在是叫我心里猜不透,生怕一推开,他那什么破脾气又上来,担惊受怕的又是我。
“不,我喜欢儿子。”
我没附和他的话,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我想我跟秦百年肯定是仇人的,不然他也不会丝毫不将我当成女儿看待,在他眼里女儿估计只有秦娇娇,我也不跟人争,争来的没意思,人家喜欢就喜欢呗,可我真喜欢儿子,“长大了像你的儿子,叔,你说好不好?”
“那看你本事的,”
他的手往下,揉着我小腹,揉得很轻,“最好是双胞胎,我们都喜欢?”
双胞胎是说说就能有的事,我非常不以为然,没听说过老秦家有出双胞胎的事,至于我亲妈那里,我晓得的事更少——
“你真贪心。”
我凑过脸去,咬他的薄唇,就轻轻地咬一下,又用牙齿轻轻地磕他的唇肉,“叔,我们可不能这么贪心的,谁还能说买一送二就随便就能得了呢?”
“还买一送二?都是哪里听来的歪话?”
他的手自我小腹间离开,抬起我的下巴,不待我阖上嘴,就已经吻了过来——
不单单是我刚才跟玩儿似的那么磕咬的,他的吻可是凶猛的,一凑过来就几乎把我的呼吸全都带走了,唇瓣就叫他含住,含在他嘴里,软乎乎、湿粘粘的舌尖就来纠缠我的舌尖,——我被他一碰,舌尖跟着试图往后缩。
那是种被惊吓的感觉,可却叫我的耳朵听见从我自己嘴里逸出的声音,那是一种娇娇的声音,连我自己听了都觉得有些软,是身体的软,不由得将身子贴近他,人几乎就靠在他身上,再不得别的东西可依靠。
我清晰的察觉到他的呼吸渐渐变得浓重,灼热的呼吸落在我脸上,我几乎无法自拔的喜欢上这种感觉,灼热的肌肤相贴,被珍视的感觉,仿佛我在他面前,是他所珍视的宝贝,我已经慢慢地沉入其中——
“唔——”
他终于放开我,眼里全是笑意。
我忍不住地想要去抓他——是要抱住他的脖子,却让他将我的双手给轻巧地束在身后,整个人朝他“骄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