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知道啦。”
把明兰从仓库里头出来的情形说了一遍,仲叔还是乐不可支,“少爷,我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孩子呢,真逗人。”
秦澈淡淡一笑,他可不就是看重明兰身上的那股子傻乎劲儿,最后才决定留下明兰的,这样的伙计心直,用起来也心安。
“仲叔,你还记得以前父亲说过,卢邑这个地方的作物,比别的地方的要早熟半个多月。
在来之前我就读过了卢邑的县志,确实如父亲所说的那样,这个地方阳光充沛,所以棉花才长得比别的地方好。”
秦澈喝了一口凉白开,眉头轻皱。
仲叔忙道:“看我,忘记买茶壶了,少爷您先将就将就。”
“不妨事,我们接着说。
你一定觉得我要买那么多棉花很冒险,但以后的时间里我还得受你的照顾,我也一直把你当家人看待,买棉花这么大的事情,还是要跟你解释清楚才好。”
想想措辞,“我们从齐国一路走来,进入燕国境内,也探查了卢邑周边的几个城郭,卢邑周边的城郭棉花还没到采摘的时候吧?”
仲叔回想了一下,确实如秦澈所言,随机领悟到了秦澈的用意:“少爷的意思是把这些棉花拿到周边的城郭去卖?”
可是不对呀,别的地方的棉花也快到采摘的时候了,那里的商贩又怎么会购买卢邑的棉花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嘛。
秦澈不急不缓道:“仲叔别急,听我把话说完。
我自幼拜师计然圣人,圣人博学无所不通,尤其擅长计算。
他曾说过,‘太阴,三岁处金则穰,三岁处水则毁,三岁处木则康,三岁处火则旱。
’”
如果他没推算错,今年仍属于“三岁处水”
的时候,会有灾祸发生。
他跟当地百姓打听过,卢邑周边前两年的这个时候发生过水灾,今年都没怎么降雨,那么再过几天必定会有阴雨天。
棉花遇雨就会欠收,届时再把卢邑的棉花卖出去,大赚一笔是十拿九稳的事。
当地的百姓都认为已经连续遭遇了两年水灾,今年断然不会再发生这种情况,因此那些商贩都没有囤棉花的意识,反而还认为今年是棉花的丰收年,要赶紧低价兜售棉花。
“少爷,原来您留了一手,竟把老爷和大少爷都蒙在鼓里。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可以这样做生意的,可这还是冒险,要是您算错了,今年不下雨,那咱们就亏大发了。”
仲叔之前跟着秦远阳做生意,由于秦家基本上垄断了齐国的香料的生意,秦老爷早把上下关节打通了,因此做买卖需要操心的东西不多。
但想要在一个毫无人脉的小地方白手起家,这还是很困难的,仲叔乐观的预计过,秦澈至少得花上两年才能在古莘站稳脚跟。
至于想赚大钱,燕国不像齐国和楚国商业发达,这个国家还是以务农为主的,很多大商人都不屑在燕国做大买卖,靠贩卖棉花是获取不了高额利润的。
“仲叔,那您愿不愿意跟我赌一把。”
少年成竹在胸的端起茶杯,姿态优雅的喝完了剩下的凉白开,好像他喝的不是凉白开,而是一杯绝世好茶。
要是能以十五文每斤来收购卢邑的棉花,三百钧棉花就得花一百三十五两银子。
在秦家还没出事之前,仲叔根本不会把这一百三十五两银子放在眼里。
“少爷,我可事先跟您说好了,来古莘的时候,大少爷只给了我二百两拿着,说这二百两就是咱们一年的花销。
他还让我督促您好好读书,到时候寻了机会就荐您去做幕僚。
您要买棉花也成,到时候大少爷追究起来,我可不帮您。”
秦澈笑得狡黠:“仲叔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保证一本万利。”
明兰正好端了饭菜进来:“少爷,仲叔,吃饭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