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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回去一洗一切,红薯成紫薯了,QAQ......
顾桥就在旁边看着,忍不住抱着枕头大笑,结果被恼羞成怒的周明珠强行拉起来,使唤着去淘米了。
反正,紫薯粥还比红薯粥有营养呢——BY周明珠只可惜,她们两人吵吵嚷嚷、热热闹闹的煮了这么一锅粥,没等着周明珠喝上一口,昨晚上的债主就打电话过来了。
“十二点,春风阁。”
沈思远一向言简意赅,周明珠还没应声,他便干脆利落的挂了电话。
周明珠看了看时间,现在才八点多,春风阁离这里至多只要一小时的车程。
于是,周明珠心安理得的放下手机,接着喝粥。
倒是顾桥,十分不安心:“是沈总的电话吧?要不你早些过去吧,反正也没什么事。”
周明珠摆摆头:“他这种人一般都是有时间安排表的,说是十二点就肯定不会早一分或是晚一秒。
这个时候我跑去春风阁,肯定连门都进不去呢。”
她想了想,觉着自己一穷二白没什么好担心的,心里跟着松了一下,端起碗喝了口粥,“再说了,唯美食和友情不可辜负。
怎么也要先和你一起喝了粥才好。”
顾桥这才稍稍放心,她瞪了周明珠一样,双颊微微鼓起:“油腔滑调!”
总算是露出一点笑容来。
周明珠到底不敢耽搁,因为怕路上堵车误了时间,等喝了粥便起来收拾着准备出门。
无论如何,对方是沈思远,哪怕是一脸镇定的安慰顾桥的周明珠心里都没什么底。
她想了想,还是把头发盘了起来,穿了件灰色的羊毛大衣,去了几分青涩显出些少女的纯稚来,更有几分不易察觉的低调。
这般急匆匆的,周明珠早早的就到了春风阁。
春风阁听名字就知道是个仿古的高级会所,全名叫做“春风得意阁”
,尤其喜欢讲究个私人空间和情调,故而哪怕是寸金寸土的市区都占了极大的面积,周侧十分安静,往来皆是轿车,真正的“往来无白丁”
——周明珠乘的出租车顿时就被淹没在了不屑的目光中。
周明珠并不在意,她从出租车上出来,理了理自己的大衣,干脆趁着时间还早在附近走一走。
虽然外边不比里面,但春风阁的绿化做的极好,一眼望去,好似城市中的绿洲一般静谧幽绿。
周明珠干脆在路边的小道上走了一段,道路边上种着许多马尾松,看上去好似个私家公园,哪怕是在冬日都可以看见那一片幽幽的绿。
周明珠走了一段路,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正想寻个厕所解决下问题,忽然听见周近有人在说话,一男一女,声音低低的,听不大清楚。
周明珠并不想要惹麻烦,本要避开,不知怎的脚下一歪踩着了颗石子。
她没摔倒,这一下的声响却是立刻就惊动了旁人。
未等周明珠反应过来,说话的那头便有人闻声走了出来。
也不知是巧还是不巧,来人身形高大,英俊沉静。
竟是沈思远。
他看了眼不知所措的周明珠,眉间掠过一丝的不耐,但还是开口道:“怎么来得这么早?”
周明珠心中大是懊悔,却也只能厚着头皮应道:“我怕沈总多等,所以来早了一些。”
她眼角余光正好瞥见一个女人戴了墨镜,步履匆匆的从后方离开了。
看那线条优美的侧脸和身材,好似就是最近风头正盛的影后朱曦。
沈思远看她一眼,有几分审视的味道,一时没有说话。
周明珠连忙举起双手,作发誓状:“我真的什么都没有听见,什么都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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