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嗯,已经叫人搬到你们的车里了,回去给亲友分一分。”
他替她打开自己的车门,示意她坐进去。
她眉心一蹙,责怪道:“我不是说了吗?我们有纪律,从不拿百姓一针一线、一颗草莓……唔!”
他突然伸出手,用一颗草莓堵住了她义正言辞的嘴。
“真甜……”
她紧蹙的眉心忽然融化开,不同于被化肥催熟的草莓,这颗草莓入口即化:“虽然一想到是牛粪上长出来的草莓有点别扭,但是口感是真好。”
他看着她被甜得晕头转向的笑,也不自觉地被感染了:“不是说不收百姓一针一线吗?”
她骨气全无,又贪手捏了一颗,含进嘴里:“你不是我师兄嘛!”
他笑了,刚要伸手去挡,却被眼疾手快的金雨苫拍了一下。
“不许挡!”
她正色。
他渐渐露出笑容,毫无保留地给她看,正面看来才发现,他的牙齿整齐漂亮,竟有两颗不太明显的小虎牙。
他见她嘴角有红色果汁,便立刻低头去掏纸巾递给她。
“谢谢。”
金雨苫擦了擦嘴,把用脏的纸巾折好,揣回自己的兜里。
他开一辆小货车载着她,两个人转眼就来到一条小河边,这地方清幽僻静,河水清澈透明得像一面镜子,隐约可见溪底的沙石,阳光晒在河面上,反射出点点金光。
这片的自然风光不被尘世所染,小河像个脾气温和的小婴儿,安静地躺在暖阳下酣睡,仿佛谁来抚摸一下都叫不醒它。
生于城市的、未见过太多美景的金雨苫,兴奋地跑到河边去,捧起一捧水,在胳膊上洒了洒,一回头对他笑的明艳动人。
“这里会不会有鱼咬人?”
“不会。”
“那会不会有玻璃碴扎脚心?”
他又微笑着摇摇头:“别怕,河底只有小石头。”
他的话语,驱散了这个城市姑娘最后一丝怯懦,她立刻将脚上的凉鞋一踢,迫不及待地站进了水里。
一股清凉从脚心钻入全身,金雨苫冷不防地打了一个哆嗦,只觉通体舒爽,解暑畅快。
她太热了,像只被从锅盖上解救下来的蚂蚁,她挽起水来浇浇胳膊,洗洗脖子,后来干脆将一捧又一捧的水尽情地往脸上泼去,此刻她是有多么庆幸自己没有化妆的习惯,那水流只是拖着她透明的汗水流向远方,将她与自然融为一体,不会留下一丝污染。
她痛快地甩着头,水滴从她飞起的短发中被甩到空中去,水花折射出晶莹的日光四处飞扬。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