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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雨苫想拿双学位,就辅修了法学专业,法学虽难但她兴趣盎然,所以天天泡图书馆也不觉得累。
焦栀最近也在准备论文,常与她一同出入图书馆,她是个矫情人,小毛病不少,去图书馆不许焦栀和她坐在一起,也不许焦栀坐她后面,可他坐在她前座时,她又时常抱怨总是忍不住抬头看他,导致无法专心学习。
后来一起搭伴泡了两天图书馆,她竟渐渐习惯了焦栀的存在,晦涩难懂的法学知识也开始渐入佳境。
此时夕阳西下,一天的学习坐得她腰酸背痛,她抻了个懒腰,像只疲倦慵懒的猫儿一样,趴在了书桌上,今天图书馆里的人出奇的少,楼梯转角处只有他们两个人,深橘色的光亮安静的映射在她的白色毛衣上,仿佛盖了一层丝柔的毯子。
金雨苫的心情并不好,今天一整天都没怎么说话。
校庆主持人选拔投票,焦栀仅用两天的时间便获得982票,占总票数的百分之70,而她,只有20票。
虽说原本她就没有指望单靠一张照片一句签名就能得多高的票数,可是这倒数第一的20票简直就是羞辱。
焦栀见她疲乏瘫软,便用一只大手抓着笔记本走了过来,坐到她的位子旁,把笔记本往桌子上一搁,白皙修长的手指放到她的肩上去,动作舒缓地揉捏了起来,他卡其色的风衣袖口随着他手上的动作在她的肩膀和耳后摩擦着,栀子花的香味恬淡地渗入她的鼻息,让她失落的心情得到一丝慰藉。
她知道他是用这样体贴的动作哄她,也意识到自己今天太过于沉默,冷落了他这个男朋友。
于是她微微笑着,舒服地闷哼一声,用配音腔拟了一个粗嗓男音,强打起精神玩笑说:“爱妃,你用的什么香?朕为何会被你的香气迷得如此神魂颠倒?”
他不理她的胡言乱语,宠溺地捏捏她的耳朵。
他按了一会儿便放开手去翻她的笔记,她的字迹瘦削清秀,却透着一种刚毅的硬朗的韵味,笔记本上工整洁净,每一行字都写得如尺在抵。
他侧头瞥了一眼,见她正闭着眼睛小憩,手里翻纸的声音变大了许多,声音慵懒魅惑:“一天没正眼看我,怎么?把我看腻了?”
金雨苫睁开眼睛,他的侧颜出现在视线里,她见他不悦,便懒洋洋地坐了起来,狗腿一笑,哄他说:“看不腻,看不腻,我现在就使劲儿看你,行不行?”
他也勾起唇角笑了笑,干净的食指在纸上点了点:“《春秋决事比》,你把“比”
字写成了“此”
。”
她揉揉眼睛,接过笔记本一看,可不是?她一捶脑袋,从笔袋里拿出一卷胶带来,扯开一条,贴到纸上,再用指甲划一划,将胶带上的胶完全与纸张贴合,用巧劲一撕,那个错别字便被胶带粘了出来,像是用蜘蛛网活捉了一只小飞虫。
纸上被沾出了一块微小的、毛躁的空白,她便在原先的位置重新写上个“比”
字,这算大功告成。
“你也没学过法学,居然知道《春秋决事比》?”
“我是龚自珍的迷弟。”
他的回答超凡脱俗。
“噗……”
她不禁笑出声来:“原来你跟小抒子是一国的。”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他慵懒而温柔地念着龚自珍的诗句,抬手揉了揉她新剪的头发,那发丝纤细柔软,无精打采地耷拉在她因为学习而变得瘦削的脸颊上,这样的触感使他的声音之中带着几分怜惜:“别难过了,如果你都选不上,我也不去了。”
“别啊,你主持你的,我当观众也可以啊,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我做落红,护你这朵花。
嗯嗯!
我现在也是龚自珍的迷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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