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个人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时间也过得很快,最后还是张文涛没有忍得住,对陈子翰开口,“你真的决定好了回烟川?”
见陈子翰点头,不由得有点恼怒,“你这个重色的家伙。”
大家都知道他女朋友在烟川市呆着。
陈子翰没有回答,只当张文涛在发着酒疯。
张文涛叹了一叹后,立即改了语气,“重色好啊,我到现在都没有遇到一个能让我重色的人,哎,喝酒喝酒。”
众人笑,“快放单身情歌。”
(二)
陈子翰回到烟川的时候,王依贝还没有放假,两人又在外面租了房子,你侬我侬的过了一段恩爱的时光。
转眼王依贝就进入了大三,陈子翰也顺利的找到了工作,他了解了一下本市的几个大公司,最后还是决定去“广宇”
,当初的那个负责人还认识他,对他极为的赏识,见他主动联系自己,很快的就安排他进入了公司,而且别的毕业生都是三个月的实习期,陈子翰只用一个月便能转正。
陈子翰的想法很简单,开始工作的第一年他打算学习经验,也不去管工资多少了,就当买一个经验,现在他们这种毕业生最没有的便是实践能力。
等一年后,他学得差不多了,再考虑跳槽与否,以及自己去选择心仪的公司工作。
作为后辈,他的工作就很忙了。
陈子翰没有住公司安排的员工宿舍,而是在外面租的房子,公司每个月也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周末的时候,王依贝会去他租的公寓,提前买好菜,做好饭等他回来。
她现在的厨艺已经不错了,有时候还会自己创新做几道菜出来。
陈子翰也喜欢周末同她相处的时光,有她在,公寓也不觉得冷冷清清。
为了租便宜点的房子,所以公寓离公司有些远,但能比在公司附近租房子便宜个好几百,这样算下来,他也比较满意。
王依贝去买好菜,也做好饭菜后,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等待的日子很无聊,她就喜欢看着自己右手带着的戒指,是陈子翰为她买的,用他第一个月的工资。
他送给她的时候,她感动得一塌糊涂,说句实话啊,陈子翰真不是一个浪漫的人,很少送她东西的,可每次都能送到她的心坎处。
高中时候,他送给她的那条手链,她一直珍藏了许久,最后以为他不要她了,她一气之下丢进了湖里。
这一次,她盯着手指上戴着的戒指,她一定要好好保存着,最好是戴一辈子。
陈子翰回来之后,会同她一起吃饭,之后他去洗澡,他们再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这会是她最喜欢的相处时间,因为他每每会将她抱在怀里,也不会和她抢电视看,她嘀嘀咕咕的念叨着电视情节如何如何,他也不会嫌弃她话多。
第二天陈子翰会醒的很晚,她也很心疼他,知道他工作辛苦,就自己很早爬起来给他做早餐。
饭做好之后,才又去将他叫醒。
如果他心情不错,会陪着她出去逛逛,如果他很累的话,最多在下面的小区走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