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才华的,一个个有了前程。
剩下的,就是熬,最开始觉得怀才不遇,整天骂骂咧咧,过几年,年纪上来了,就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了。
乐队没了主唱,暂时也没找到顶缺的人选,一时就把这事拖下来了。
他们也没什么正经演出邀约,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在赵平酒吧驻唱。
赵平算是他们的老板。
所以赵平找过来,商量的口吻提起,说让他帮忙带带孩子的时候,戚原也没有过多思考,就答应下来了。
然后,他就见到了赵平口里那个的“挺乖的孩子”
。
出乎他的意料,还真是个孩子。
很瘦,黑t穿在他身上,显得有些空荡荡的。
再就是那张脸,棱角还没长成,是那种少年的精致秀气,表情总是很淡,眼睛看过来的时候,透着股疏离。
见到人后,戚原其实已经有些后悔了,这孩子看着就不是很好带的样子,又还是个没半点基础的新人,但赵平的面子,又不能不给。
就这样,他终于还是把人留下了。
却没想到,他捡到宝了。
段淮是个天才。
用他们这一行的说法来说,就是,段淮干这一行,是祖师爷赏饭吃。
“天才”
,对普通人而言,是极为残酷的存在。
普通人需要一年、五年、甚至更久才能学会的技巧,他只需要一年、一个月、甚至更短。
相比之下,普通人此前为此所付出的努力,显得滑稽又可笑。
所以,戚原理解乐队其他人那些微妙的情绪。
甚至,他自己有时候也会产生类似的想法。
天赋这东西,还挺遭人恨的。
但他也就只是想想。
小孩儿挺乖的。
不爱说话,但其实心很软。
他妈手术,他凑不出手术费,跟乐队队友借,他还要脸,没好意思跟段淮一个小孩儿开口,却不知谁说漏了嘴,隔天,小孩儿递给他一沓现金。
所以后来,戚原一直觉得,自己真他妈的不是人。
他记得很清楚,最开始接到泛海娱乐递来的橄榄枝,是在一个冬天。
北城的冬天特冷,北风朝羽绒服里钻,他和乐队队员从小超市出来,兜里的手机响了,他哆哆嗦嗦摸出来,听完电话那头人的话,整个人一下子不冷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