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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眼前,因为晨间特训的关系,我食欲不振,我是个八百米只得四分五十的人,神官竟然要我空着肚子和一群壮士兵去跑一千米,跑完我也累瘫了。
神官好像看出我不舒服,中午我面前多出一碗汤,我是觉得这碗汤特好喝、特开胃,觉得奇怪事后去问耶拉姆,才知道神官为了帮我补充体力,特地到山里采了药草,交给耶拉姆叫他熬一碗大补汤给我。
我好感动,向他道谢,耶拉姆说没什么,这是神官的交代。
我又跑去感谢神官,他真是个好老师。
晚餐时我悄悄注意了一下,果然,昭霆面前的汤颜色不一样。
这小妮子还半点没感觉,稀里呼噜就把汤喝干了,真是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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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度量衡,本文比较简单,就是金银铜,最高水晶币,换算比率一百,大多数平民一生只看到过铜币,一金币相当于一万软妹币,神官是有钱阶级。
第二十四章日记(完)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27日天气:晴
如果有人问我对西芙利村有什么不满,那只有一个——狗太多!
经过这些天的努力,我总算能让神官的宠物小狼龙雷奇近身而不拔腿开溜,但只限它一只,见了其它的狗我还是要绕道而行。
除此之外,村里的人太可爱啦!
今早娜塔婶问我是不是城里来的,我说是,中午就开始流传领主的儿子和他的私奔小情人的故事,到了下午更洗练为来自遥远的夏尔玛大陆的留学王子和他的侍女……昭霆听见这些流言的第一反应,是挨家挨户踢馆,狂吼:“我哪里像侍女了!
说啊!”
吓得村人们纷纷作鸟兽散,真可怜。
我也没想到他们这么看得起我,难道我看上去真的那么像王子或贵族吗?大概是和昭霆在一起,才显得比较文雅的关系吧。
我发现,在这个村子,内部消息传得很快,对外部的新闻就知道得很慢。
因为神官的朋友班斯之前住在酒馆,村里的人倒是知道东城的救世主被召唤了,天天津津乐道,可是其他城也召唤了圣贤者的后代就不知道,当然也没人知道我和昭霆是中西两城的救世主(神官和耶拉姆除外),大概这就是乡村的特色吧。
这里的民风也很淳朴,人们都非常亲切、和善,我真的好喜欢现在这种走在路上有人向我问好的生活,就像以前在石库门弄堂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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