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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最后一个给她过生日的人,也是大神……
仿佛一个轮回,像那年他捧着一只蛋糕站在她家楼下叫她,此刻他抱着吉他坐在最亮的地方,坦坦荡荡地告诉她“我是你的”
。
林鸳想笑,却又鼻头发酸,又是微笑又是忍着眼泪,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简简单单的一曲生日歌,大神的声音透过音响传来与平日面对面说话时略有不同……好像带了一点点鼻音,听得林鸳心底酥麻麻。
直到最后一个音符,莫名其妙地跳了音,她才忍不住笑起来——他这一定是现学现卖吧,连生日歌都能弹错。
叶景琛不好意思地一笑:“献丑了。”
“挺好的,起码没走音。”
林鸳笑嘻嘻地扶着栏杆说。
叶景琛将吉他朝身边一放,轻盈地自舞台跃下,三两步消失在楼梯口。
没多会儿,他就出现在林鸳面前,领口微敞,露出诱人的锁骨,走到她面前问:“什么是起码没走音?你听我唱歌走音过吗?”
“有啊,”
林鸳双手撑在栏杆上,任由他欺近,仍旧面不改色地笑话他,“那次在KTV,你喝了酒,唱三万英尺破音了。”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她还以为自己忘了呢,没想到一提就立刻连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就是那一次,他跟争相向他告白的学姐说“我有心仪的对象了”
,然后还假意吻了她。
后来,她一直以“大神喝了酒,唱歌都破音,一定是醉了”
来搪塞自己,不要再去计较他的“告白”
。
叶景琛却低头一笑:“你还记得就好,我还怕你忘了。”
“忘了什么?”
“忘了我的第一次告白。”
林鸳猛地抬头,告白?那明明是个玩笑好不好……
叶景琛受伤似地捂住胸口:“你居然拿它当玩笑。”
事实上,当初那一句“我有心仪的人”
之中有几分真,几分假,就连他自己也拿不准。
年少的时候,谁没有过懵懂的欢喜?对当时总爱跟前跟后的小包子,他的感情是复杂的——怜惜,欢喜,不舍得交杂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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