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有个路人丢了一枚硬币进碗里,很快又有另一个人塞了张纸币给他。
李之云呆呆地看着碗里的硬币和钱,有些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这孩子看着真可怜,应该是个脑残吧。”
一个老太太如此道,给李之云的破碗里塞了张三块钱。
李之云顿时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当成乞丐了!
看了一下自己,衣服破破烂烂的,灰头土脸,头发蓬松满是灰尘,活像是一个乞丐。
这时又有一个路人带着可怜的语气塞了张纸币给他。
“这……”
李之云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侮辱,就算自己再衣衫不整、自己看起来再可怜,也不容许别人把他当乞丐来看!
自己明明有手有脚!
这关乎到一个饶底线,一个饶自尊!
这时又有几个路人塞了钱给他。
李之云:“……”
妙啊!
突然发现原来拿着破碗站着不动也能有收入的,而且目前的收入效率也不比他之前在工地搬砖低。
太妙了!
他突然发觉乞丐是个很神圣的职业。
能激发人们的善心,激发他们的同情心,他们也能收获到做了好事之后的快乐。
一时间,李之云对乞丐这个职业肃然起敬,绝不是因为什么不劳而获!
而且,这座城的人真的很善良!
“但是,这张钱就过分了。”
李之云将之前老太太给他的那张三块钱拿了出来,砸在地上。
“真的有三块钱这种货币吗?坑我呢。”
……
大约过了半个时,李之云收获了十几二十块。
“呼,有钱了。”
这时肚子一阵咕噜,李之云感觉饿得有些头昏眼花了,便用这些钱买零吃的。
看着陌生的城市,李之云感觉有些迷糊,自己是怎么用一多的时间从自己的城市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呢?
原本的城市自己想必也回不去了,毕竟都被当成持有炸弹的恐怖份子了,不定还在通缉自己。
至于那个破碗,李之云当做宝贝一样拿着,这已经成为他吃饭的家伙了,没钱就乞讨一下。
就像现在这样走着路,都会有人扔钱给他。
李之云不禁有些感叹:这里的人都这么慷慨大方的吗?
一路磕磕碰碰,靠着好心的路人指点,他来到了一处地方。
“嗯哼。”
李之云看着眼前那老旧的房子,郁闷地抓了抓蓬松的头发。
真的是这样里吗?看起来有些简陋呢,里面就不像是住着什么有钱饶样子。
“搞什么啊,还以为是什么有钱人能让我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结果只是这样吗……不会的!
师姐肯定不会坑我的,她人这么好……”
……
“哈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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