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63章(第2页)

嗯,代表着必胜的吉祥物。

迄今为止所有的交锋,都是谨欢主导的。

关键是她还是个特别喜欢亲自上阵的将军,一点都没有所谓的“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的风度。

可就是这个一直身先士卒,拼杀在第一线的公主殿下,彻彻底底地收服了军心,从上到下,无人不是心服口服。

到现在,她一声令下,那真是无有不从的,可以说全军上下都是她的脑残米分也不为过。

她这么吩咐下去,这批文官们的待遇可想而知。

当然啦,也不是说虐待他们,怎么着也能算是自家人,吃饱穿暖什么的还是能保证的,至于说其他的嘛,那就别想了吧,行军打仗多艰苦啊,要什么自行车!

大梁城坚壁清野,城高难攻,又因为早做准备,城里粮草充足,任凭秦军每日里如何叫阵都从不应答,就这么甘当缩头乌龟的跟秦军继续耗着。

若是从前久久围困而不得下的话,谨欢少不得也要学一学历史上王贲攻打大梁时用的法子,引河渠之水来水淹大梁城了。

只是现在倒是不必这么做了,有了龙阳这个内应领着一干的秦国探子在里谋划,而今的秦军就这么驻扎在大梁城外,震慑魏军的同时,也等着龙阳君接下来的消息。

他们此次一路打过来,沿路上对于百姓,虽不说是秋毫无犯,但也能勉强称得上一句相安无事了。

谨欢是看着寇仲打天下的,最明白民心二字的好处。

便如同当年慈航静斋说“得和氏璧者得天下一样”

一样,谨欢也让人放出了双龙已经吸收了和氏璧,身玺合一,受命于天的消息,此举可谓是打了李世民和慈航静斋一个措手不及。

而百姓们,除了少部分有见识的,剩下的还没怎么样呢,就被“受命于天”

四个字给糊弄住了。

再加上寇仲出身市井,虽说一身的草莽气息谨欢教了好久都没能完全改掉,可是再没有人比他更了解百姓的心理了。

故而一路征战到最后,寇仲能赢,不止因为他最强大,宇文阀和宋阀暗地里与双龙结盟,也因为他是所有起义军中最得民心的一支。

想想也能知道,像四大门阀那样的家族,李世民纵能礼贤下士,他的礼也是对着有能力的人,可是寇仲呢,他是真心地关怀着那些和他当年一样,在乱世之中挣扎着的普通人。

不管他的身份如何变化,在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是有一个角落属于当年扬州街头那个想吃贞嫂菜包子的少年。

而七国之中,大秦独处西边,六国中未曾与秦人打过交道者,便常常谎称秦人是青面獠牙的昂藏大汉,稍有不顺,便要将人打骂至死的那种。

可是谨欢率领的秦军,让他们认识到了一个和他们印象之中完全不一样的秦人。

他们个子高,嗓门大,高兴起来还经常唱那些荒腔走板的歌曲,明明和他们温柔的曲子比起来一点都不好听,甚至于连词他们也都听不太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远远听到的时候,心中都会生出一种激荡之感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年头最讲究个真情实感,魏国的百姓们听到的秦军这奇奇怪怪的歌声,心中的戒备也放下了不少。

哦,原来秦军也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嘛,听,他们唱歌还这么难听呢,感情真挚有什么用,嗓子粗粝的跟个破锣似的,真是白白糟践了这样的好歌。

谨欢可不知道没事拉个歌还有这样的好处,要知道她当时就是一时间脑子一抽,想起来自己当年军训的时候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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