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知道该怎么写。
我以前从来没去过南城,更没去过罗马南城南聚居地。
南城,是平民生活居住的地方。
而南城以南,则是奴隶工作的地方。
当然,一部分奴隶也居住在西城。
西城的奴隶与南城的奴隶是不一样的。
西城的奴隶会唱歌,会唱曲儿,会跳舞,会哄主人开心。
很多情况下,他们活得很好——起码比南城和南城南的人要活得好得多。
然而,就算如此,西城的奴隶,尤其是女奴,生下孩子,往往会被主人杀死——因为贵族老爷心比较软,奴隶的儿子还是奴隶,毕竟是自己的儿子,与其让他生下来受罪,不如让他在刚出娘胎的时候就死掉。
任何一个贵族老爷,都有亲手杀掉这个孽种的权力。
这也是为什么瓦斯塔亚狐族人在诺克萨斯这么少的原因。
西城的奴隶,和南城的奴隶是不一样的,只有肯干活,肯吃苦,长得俊俏,人又讨喜的人,才能成为一名西城的奴隶。
实际上,我去别的贵族家里做客的时候,也能看见很多女奴。
除了极少数人,她们都没有衣服穿——男性就更不用说了。
值得一提的是,男性还是有个东西穿的,贵族老爷只允许自己和其他贵族的东西出现在宴席上。
不过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谁让他们生的不好呢?虽然我自己也是这样的。
实际上,生为奴隶,但是又能够解放成为自由人的太少太少了。
不过我就是一个,过好自己——我也只能这样。
我去南城看寇驰买菜,罗马的市集,集中在南城的北侧,接近城市中心的地方——这样可以保证西城的贵族老爷可以尽快的买到吃的。
和拉拉猜测的一样,寇驰确实没有用所有的钱去买菜。
在诺克萨斯,一个不忠的奴隶,主人有权直接处死他。
事实上,哪怕是个好奴隶,他也同样有可能会死,反正嘴长在主人的身上,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南城南,是罗马城奴隶聚居的地方。
直到现在,我还时常梦见我又回到了诺克萨斯竞技场学校的宿舍里面——那里的居住条件很差,然而就算如此,亲眼目睹了南城南聚居地,我还是觉得那里居住条件算好的了。
一座房子挨着一座房子,有的房子甚至直接建在了另一栋房子之上。
诺克萨斯的南城和城中心人是很多的,甚至有的时候都找不到容身之地,这里的房子,就如同拥挤的罗马城。
南城南的房子自然也比不上诺克萨斯西城的房子了,无论是面积,造型,抑或是卫生,都比不上西城的一个第二十级爵位的房子,甚至西城安置奴隶的库房都比这里要好。
人们高声喊叫着,也能听见其他声音——属于人类第二古老的职业的声音。
我眼看着寇驰走进了这栋房子。
这房子破旧,矮小,但是却还是被打扫的比较干净。
就算如此,他还是比不上我所住的房子的一个角落——就算我还没有换房子。
寇驰看见我的那一瞬间,他就吓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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