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王跟高茁聊得乐火朝天,顾不上跟她说话,唐晔也自有他要应酬的人,无暇顾及她。
圆形简易舞台上,浓妆艳抹的美丽歌姬手抚鸾筝自弹自唱,曲子优美如小溪潺潺,声音甜美婉转似枝头黄莺。
其实就算没人说话,她可以听曲看美人的。
但是,身侧的陆予骞着实太吸引人的注意力,令人太难难以忍受。
事情是这样的,两人并排挨着坐,有人来向他敬酒,他转身回敬时,右肩膀便不轻不重的撞她肩头一下。
再一次转身喝酒时,右肩膀无意识的轻轻蹭她一下。
就这样无止无休,她被撞的如坐针毡,可他好像一丝察觉都没有。
她无奈,只能往郑王那侧挪动一些,结果,他微抬身子转身喝酒再坐下来时,又靠过来了,下一轮的蹭撞继续。
她想跟郑王说一声起身离开,可那个高茁也忒能“高谈阔论”
,他完全不给她和郑王说一句话的机会。
等到好不容易找准时机跟郑王比了个手势,高茁发慈悲给了她一个跟郑王说一句话的机会。
哪成想郑王听说她要离开,竟不同意,并且恩威并施又热情的挽留她陪着他听曲赏舞,临了竟还问她有没有看上的歌姬。
言语五雷轰顶,不等她开口说什么,高茁那厮又开始口若悬河了。
她想插进去说几句话,他的声音比她洪亮压她一头不说,还趁机威胁性的瞪她。
她知道高茁的厉害,她惹不起他,只得乖乖闭嘴。
一时走不了,身侧陆予骞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喝的畅饮,她的肩膀继续忍受着一蹭又一撞的折磨。
作者有话要说: 又木有发现,这些男人们一个塞一个的可恶,除了唐晔,他们都欺负言语。
言语:嘤嘤嘤......
高茁:哈哈哈......
郑王:小语,你过来摸摸这个美姬的脸,感受一下摸女人皮肤的滋味。
言语:......
高茁:王爷,卑职有个不情之请。
☆、幼稚
等陆予骞再次撞了她,又若无其事的去推杯换盏。
她忍无可忍,她侧起身子面向他,静静地望着他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他。
他有完美的侧颜和正脸,文字很难赘述的美颜杀;他似乎喜欢穿深色衣物,即使此刻是酷暑夏日;他的冠饰不像郑王头上那样华丽贵重,他喜欢简洁而大气的,他身上几乎很少挂坠繁琐的组绶配饰。
他举手投足间的气场卓然华贵强大,他的一个物件一个动作一个表情一个眼神,无不让言语充分认识到一个兵权万里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这是从客观上对他的公平评价。
主观上呢?他傲慢桀骜,偶尔孩子气的无理取闹,他也善良可亲。
陆予骞是什么人啊,他甫一转身就感觉到言语在注视他了。
他坐下后假装没注意到她的目光,他倒要看看她能坚持看多久。
其实一转身碰到她,他是故意的,甚是无聊幼稚,但是他忍不住就想那样做。
比耐力这种事,就算言语再极力忍耐,她也是比不过陆予骞的。
要知道陆予骞自小军中磨练,战场上什么状况遇不到。
如果他是个脾气急躁,分不清轻重缓急,遇事控制不住情绪,不够冷静,容易被外界干扰心神的人。
不用说统军几十万,几万人马他都管理不了。
结果很显然,以言语的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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