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毅一睁眼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破旧的床上,没有熟悉的电脑、手机、电视。
环顾自周,只有一把生锈的柴刀,一些破旧的餐具,还有一口锈迹斑斑的大锅。
“握草,我不会是穿越了吧!”
任毅如是想到。
用力的掐了一下自己,“我去!
真疼!劳资看来是穿越了没跑了。”
这一世的任毅只是陇西地区的一个小平民。
父亲任大和母亲白氏都已接近知天命的年纪,在人均寿命不足三十岁的东汉末年,绝对算是暮年了。
“我居然穿越了!”
任毅如是想到。
想到这一世仍然有疼爱自己的父母,任毅的心里不由好受了一些,但仍然抑制不住对父母的无限思念。
既来之,则安之吧。
抬头看了看这一世的父母,发现和穿越前无论是容是貌还是神态都极为相似。
“看来是穿越到祖先身上了。”
任毅心想。
话说这哥们是怎么穿越的呢?原来这哥们在现代是一个公司职员,也就是小平民。
晚上临睡觉时,把一枚银币放进了睡衣口袋里,做梦梦见一个老者对自己说:我是银币灵魂,小伙子你有大使命,去吧,去三国吧。”
于是一觉醒来就到了三国。
“儿子,吃饭了,一会儿还去砍柴呢。”
任母呼唤道。
任毅这才回过神来。
看了看自己的身上,只有一身破布衣,自己现代时的睡衣不见了,银币也知不道去了哪里。
晃了晃惺忪的睡眼,迅速地吃完早饭,拿着破旧的铁刀去村边的树林里砍柴。
一边砍柴一边暗叹:“运气不大好啊,别人穿越都是公子哥,我这穿越还是小平民,也不知有没有金手指。
算了,先砍完柴再说吧。”
倏地一声破风声,一直羽箭插在了任毅的右胸,在任毅昏迷之前听到了一段对话:“殿下,花荣幸不辱命,已将尾随的贼子射死。”
然后任毅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任毅醒了。
睁眼看了看,还是熟悉的树林,一身破布衣,生锈的柴刀,一捆木柴,地上有一支打弯的羽箭。
任毅高兴地想到:“原来劳资也是主角啊,不然为什么会胸口中箭不死呢,估计多半我也有金手指,啦啦啦德玛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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