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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来了,夏走了,秋去了,冬远了,哥几个就在那,谁也没乱动。
刚说到吴穹,吴穹便带着白慕的大嫂找到了这里。
吴穹走过来就是一脚,在别人面前,是成熟少将的吴穹,到了白慕和赵锦辉这里,一下子就变得痞里痞气的。
“白慕,你丫现在混得可以啊,都他吗豪宅了,我和你大嫂绕了半天才找到。”
“大哥我最近手头紧,借点钱花花。”
白慕一挑眉,“没问题,不用借,需要多少你跟我说,只是,我这没问题,大嫂能过就行。”
白慕的大嫂顿时便把吴穹耳朵一揪。
“借钱?来,跟我说,你借钱干嘛?”
吴穹顿时连忙求饶,当年三人组里,最风流,在学校最风光无限的吴穹,现在也成了一个妻管严。
“媳妇我跟白慕开玩笑呢,你每个月给我的五百生活费绰绰有余,我要钱干嘛啊?”
听到这里,人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嫂顿时气急败坏,“什么一个月五百生活费,我有这么磕碜你吗?”
许久后,一个又一个熟悉的人来到了白慕的家里。
刑天,琅天都来了,琅天和刑天看起来变化很大。
刑天变胖了一点,看起来没有了以前粗犷铁塔的形象,以前的刑天,看起来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生在古罗马战场上挥舞着斧头的战士。
现在的刑天,倒很像一个成功的大老板,一身订制的精干衬衣和西裤,皮鞋呈亮,腕上一块万国手表。
这种蜕变,让白慕感到很开心。
白慕记得,当初见到琅天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差点死在矿洞里的傻大个,别人都叫他傻牛,因为他看起来又高又壮,呆呆笨笨的,别人故意接近他,和他打成一片,以老乡的名义照顾他,最后在暗无天日的矿洞里给他的脑袋两锤子,想要用他的命来收钱。
许多年过去了,刑天也终于完成了属于他的蜕变。
当然,千万不要认为一本正经的刑天已经没有了破坏力和杀伤力,在今后的无数时光里,无数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了一个事实。
千万不要等到他脱掉西装,换上背心,抡起战锤或是举起枪的时候,你才记起他叫刑天。
琅天看起来成熟了很多,以前的他一头长发,看起来邪里邪气,现在的他,早已剪短了头发,胡子也长了,看起来有一种邪气的魅力,很吸引人。
“白先生,你再不出现,我和刑天估计就要满世界的找你了。”
琅天淡淡的说了这句话。
白慕哈哈一笑,拍了拍琅天和刑天的肩膀,“走,进去再说。”
美艳也来了,让白慕和林可儿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
美艳谈恋爱了,简直让白慕不敢相信。
想当年,美艳可是一个冰山女神,追她的人能填满二环。
当年的美艳,可是不屑于谈恋爱的,似乎没有任何男人可以入得了她的眼睛,更别说有男人可以闯进她的世界霸占她了。
当年的白慕,在美艳的眼里,都只是一个潜力股罢了。
只不过,时过境迁,当年的白慕一路到现在,告诉了美艳,自己不是她的眼睛可以看穿的,也不是她能够判断的了的,自己的价值不是任何人可以随便盖棺定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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