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共上中下三册,讲的是民国时期一对青梅竹马的点点滴滴,以及历经战乱、分离与生活苦难,却依旧坚守爱情的故事。
老头儿虽然看起来傲娇又嘴硬,但是书中文笔细腻充实,让我仿佛去到了那个科技不发达,车马慢书信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时代。
主角身上发生的每一件事都那么真实有温度,温馨时让人落泪,苦难时让人割心般疼。
我不禁怀疑,这样忠贞不渝的感情,在现在这个承诺烂大街的年代,是否还存在?
有人说,这个年代,是最好的年代,因为科技让我们天涯若比邻;与此同时,这个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因为它让我们白首如新。
通篇下来,我的心上早已蒙上了一层水雾。
不是因为渴慕书里那样坚贞不渝的爱情,而是渴慕主人公百折不挠历经苦难却仍然不改初心的品质。
总让我想起我与温桦。
我的心里却始终装着一块不可打破的冰凌,它无数次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恶意与猜忌,如果你太在意,就是允许别人把刀插进你心里。
真要说起来,我的不安全感来得莫名其妙,我与温桦一起长大,几乎没有经历过孤单,与此同时爸妈恩爱,而且他们也足够开明,不然我与温桦也不会这样随心所欲。
大概是因为温桦吧,小男孩喜欢裙子,在同龄人看起来,或者说在我们父母那一辈人看起来,是一种不正常的、低劣甚至变态的行为,以至于同龄人受到父母影响,都似有若无有意无意地去隔离、伤害温桦。
可是我懂温桦,他是个男孩子,他喜欢裙子有错吗?
如果天底下所有的人都喜欢苹果,有一个人恰好喜欢梨,那他有错吗?
虽然他不曾向别人展露过脆弱受伤的情绪,可是一个小孩子而已,哪里来的大心脏承受这些排挤?
所以我讨厌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因为他们仅凭他们的意愿去定义别人。
他们要求你跟他们一样,如果你不,他们便会用最尖锐的语言和行为来企图磨平你。
而温桦,却始终不认输地想要告诉那些人:我没有错,我坚持我喜欢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站在你们面前,告诉你们,我没有错。
真要比起来,我只是一个胆小鬼而已。
我因害怕而把自己藏起来,拒绝面对那些可能的伤害。
而温桦却是用神一样的意志,逆风前行,告诉那些伤害过他的人:你们都是辣鸡。
我摸着精致的装帧,一时之间竟忘记了身处何地,强烈的挫折感冲击着我,我本以为可以一直逃避心中的这个问题,可是一本书而已,就把我的记忆最深处的懦弱无情地拉了出来。
让我羞愤,又让我疼痛。
不知坐了多久,直到温雪跳上我的桌子,歪着头,一双碧蓝色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泪流满面。
温雪大概是感受到了我内心的不知名的悲伤,顺势跳进我的怀里轻轻舔着我的手掌心,不时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我想老头儿肯定也看到我这么狼狈的样子了,只是给我留点面子,只让温雪进来而已。
再一次觉得,这本书,确实像是老头儿能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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