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开封,就没有那么繁华了,甚至经常能看见路边的枯骨。
作为现代人,宋庭桉是很感慨的,但能做的也不多,沿路分发了一些食物和银两,但也只是这样了。
毕竟可以当好人,但不能当纯粹的好人。
尤其是现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世道。
反正他记着现代的一些精神,圣母是什么?该死之人罢了。
因为是一个人,所以宋庭桉一路疾行,花费了几天,终于到了这个重城。
看着面前高大的城墙,他一下子就想起了那个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身影。
不过呢,现在的郭大侠,应该还没出大漠。
进了城,比外面好些,虽然没有开封那般繁华,但也不错。
他牵着马,随意的走在街道上,看见好吃好玩的,就买下来,想着回去带给三个丫头。
不过即使他再低调,这张脸也掩饰不住。
再加上一袭青色锦衣,牵着高头大马,路过的人总是会看他一眼,连女子也有不少暗送秋波的。
啧,长得帅也是一种烦恼啊。
不过还好他不穿白色衣服,毕竟他想不通,闯荡江湖,一袭白衣,不是脏的很快嘛?
果然电视剧都是骗人的,这一路走来,风尘仆仆的,白衣服早成黑衣服了。
不过也可能人家富家子弟出门,只坐马车,什么都不用干,下次他也要这样尝试一下。
“站住!
你给我站住!”
嗯?听到声音,宋庭桉下意识的回头,然后就看到,几个人正在追着一个小乞丐向这边跑来。
那小乞丐的打扮,头上戴着一顶黑黝黝的皮帽,脸上黑乎乎的,已瞧不出本来面目,但奔跑时笑嘻嘻的,露出一排晶晶发亮的雪白细牙,却跟他全身极不相称。
看样子,是因为小乞丐手里那几个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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