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尔对他微笑伸出手:“英格尔·涅卡,我是米地白小姐的同学兼资助者。”
一位高雅的贵公子。
紫色的眼眸堪比他在博览会上有幸见过一次的紫兰雕魔导矿。
迪特苏被迷住了一会儿,下意识伸出手,看到自己被机油染黑的手套,瞬间缩回来,甩掉手套握上去。
“不……不好意思,我是迪特苏·查拉。
我……没想到诺丽竟然把您带到这个脏地方来了。”
英格尔笑道:“我不在意这些的。”
诺梨华踢了他一脚,“你还怪我呢?椅子呢?搬出来给贵客坐一下。”
英格尔瞧着两人心想【看起来很熟。
】
迪特苏赶紧到处翻找,终于找出一个废弃的红木椅,擦干净了,同时又找出三个锡杯灌了奶茶给两人。
英格尔记得他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也用的这种类似的杯子,是分配的。
他颇为怀念地品尝着廉价且甜腻的奶茶。
诺梨华看着他越发好奇。
“我听说你想见我,所以就来造访了,没打扰你工作吧?”
英格尔叠着一条腿,将杯底轻轻托在手中。
迪特苏看起来差不多18岁,脸洗干净了还是比较稚嫩的,有些害羞地低下头,“……这怎么敢当,应该是我去拜访您的,让您大费周章来这里,实在是……”
英格尔因为一些影视作品的刻板印象,原本以为这类隐藏技术人才应该是很多怪癖的怪人。
但这个孩子看上去真的很单纯。
英格尔瞅了眼在旁笑眯眯的诺梨华。
【这家伙在漫画里后期鼓捣出许多产业,申请了许多专利。
应该也和这位有关吧?逮着个朋友使劲薅,也是了不起。
】
英格尔扫了一圈周围,听见迪特苏问:“公子,请问上次那个钢笔的想法,是您亲自构思出来的吗?”
英格尔:“因为我用羽毛笔用不惯很不方便,铅笔容易擦铅,而钢笔刚出来,但又需要不断蘸墨,我嫌麻烦,于是就想如果有个细管,墨水能直接流淌出来,而且还可以方便吸墨就好了。”
如果没有吸墨这个功能,那钢笔和羽毛笔的用法也差不多。
说完,他看见迪特苏棕色眼眸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他喃喃道:“是啊,这么简单,我怎么没想到,只要让别人用一下,就知道好不好用,该怎么改进了。
我自己难以发现的……”
英格尔直觉要是让他继续下去可能没时间谈正事了,于是道:“我还有几个想要你帮我打造的东西,米地白小姐说你什么都可以造。”
迪特苏连忙点头。
因为没钱所以只能上街去兜卖钢笔。
平常也只能拣一些机械报废物进行鼓捣。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林克穿越了,没有金手指,奋斗十多年,终于过上有车有房的宅男生活。然后末日降临了。他的金手指末日游戏one,随之激活。林克认为,自己拯救不了这个世界。但他还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需要拯救的世...
末世来临,路人甲莫雪同志不幸炮灰成了一只低阶丧尸。变成丧尸莫雪也不气馁,打架,咬人,卖力的吞噬血肉堪堪升为丧尸小头目,谁知又天降巨炮将她轰成了渣。本以为这辈子是凉凉了,谁知她竟然穿越到大晋朝成了一...
苏越很幸运。也许是因为名字中有越的关系,他穿越了。更幸运的是,他穿越成了十万份。有些甚至穿越到了同一个世界当中。苏越主角反派配角都是我,你敢信但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万个苏越们,又穿越回来...
...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蓝星连万界,武道战诸天。姜明觉醒了武道天赋系统,每提升一个境界就被赋予一种极道天赋百倍悟性,灵魂主宰,空间幻身,圣体道胎等。这是一个武道盛世,距离联邦武考还剩七天时间,全民就开启了迎接武道高考的狂欢。姜明好似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诸天秘境,万界战场,宇宙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