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哼,小孩不听话就要打,我的孩子都是打大的!”
付艳红不甘示弱。
“是,你家红英是打大的,闺女嘛,打骂随便,你两个儿子就使劲惯着,我的孩子用不着你打……”
付艳红的三个孩子,老大李刚今年19岁,老二李红英16岁,老三李强13岁。
老大和老三是男孩,付艳红也不喜欢女孩,生多少都是赔钱货,早晚要嫁出去,是给别人家养的。
两个儿子才是传后人。
她就使劲惯着,要星星不给月亮,对李红英还不如后妈,让李红英干所有的家务活,不让上学,后来学校老师知道后联合大队上门说服教育好几次,才让红英去上学,但是前提是必须得做好家务才能去。
惯孩子的自古就有,但是付艳红这种惯法太出圈了。
李刚五六岁的时候,有一天村里来了卖鱼的,就摆在碾盘附近小广场上,大喇叭一广播人们都到那去看。
李刚在当街跑着玩儿也跟着去了。
大家都说鱼好便宜,买的人很多。
有人逗他,让他去叫他妈来买鱼,李刚回家去叫,付艳红说:
“过一会儿妈干完了手里的活就去。”
李刚怕等他妈干完活鱼卖光了,自己扭身又去卖鱼的那了。
那时候正是大夏天,天气非常热,李刚上下无条线就穿了一双小凉鞋。
买鱼的都是大人,他人小个儿也小,从大人们的腿空儿钻进去,趁着卖鱼的不防备,捡起一条鱼,拿着就钻出了人群,然后把鱼尾巴咬在嘴里,甩着两只手就回家了。
到家后李刚把鱼拿给付艳红看,付艳红惊喜地问哪来的鱼,李刚说是他从卖鱼的那里拿来的。
付艳红说人家为啥给你鱼?李刚说他偷回来的,卖鱼的没看见。
付艳红高兴的夸她儿子有出息,那天李刚来来回回偷了三条鱼,中午付艳红给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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