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过后,明熠又来找姜云欢。
初次经历情事的年轻人在这件事上异常纠结。
他花了好几天才说服了自己,下定了决心。
等姜云欢打开门的时候,就看到了穿得异常隆重的明熠,和他手中的一大捧玫瑰花。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他提前排练了很多遍,但说出来的时候声音还是有些颤抖。
姜云欢租的这间老破小并不隔音,邻居的老阿姨们听到动静,纷纷探出好奇的脑袋围观。
她当场社死,赶紧把明熠拉进了家。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她原以为她的住址会是个秘密。
之前跟着傅景琛的时候,她报给他的,向来都是她们家一个高档小区的名字。
倒也不是因为简陋的住房条件感到自卑。
只是,她只当和他们的关系不过是一场交易,何必透露私人的信息。
被明熠发现她的住址以后,她只觉得很不安。
坦白说,自从那天的饭局以后,姜云欢原本已经不想再和明熠有什么牵扯了。
一方面,虽然她在傅景琛面前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但她知道这个男人心狠手辣,手段非常,所以如果有选择的话,她其实并不想得罪他。
另外,也是最主要的一方面是,明熠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有钱。
并且,傅景琛还卡了他的开支。
一个月十万,恐怕小少爷连自己的开销都负担不起,哪里还能给她钱呢?
姜云欢觉得如今的自己,真是现实得不像话。
但她很轻易地原谅了自己。
对于她这样负债几千万的人来说,谈感情本就是奢侈的。
何况这些男人原本就算不得什么好人。
心里有白月光,还要跟一个替身牵牵扯扯,她只觉得他们虚伪又无聊。
若不是看他们有钱,还有利用价值,她才懒得在他们身上费任何心思。
明熠还在滔滔不绝地向她剖白自己的心路历程,讲着他是如何将对宋思夏的爱慕一点点转变成对姜云欢的接受。
所以千方百计找到了姜云欢的住址,急着想要和她确定关系。
她只觉得荒谬极了。
开口便打断了他:“我觉得,我们恐怕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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