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旭三十九年。
沈华锦睁开眼,揉着隐隐作痛的头。
入目的是陌生的环境,周围是大片大片的竹林,时不时传来几声鸟的啼鸣。
低头一看,脚下一双绣花鞋,淡青色的襦裙,腰间半枚玉佩,玉佩成色不错,不像寻常百姓家买得起的,衣裳虽然脏了些,倒也能瞧出料子价格不菲。
原主身世应该不差,但怎会连个随从侍女也没有?
莫不是遇上匪徒走散了?
如此也罢,她没有原主半分记忆,这下倒不容易露馅了。
沈华锦站起身,拍落襦裙的尘土,一路朝右走。
“放肆。”
男子愤怒的声音响起。
沈华锦吓一跳,往后退了几步,才觉自己这是踩到了男人的手,她面露歉意,学着电视剧中古人的样子拱手道歉,“抱歉。”
“滚。”
男人话音刚落又昏睡了过去。
沈华锦也不生气,毕竟是自己理亏,别人踩了自己一脚,不生气才怪。
“醒醒,这荒郊野岭的你也敢昏在这里,也不怕被野兽吃了。”
沈华锦扇了他两巴掌,仍旧不见他醒转。
“一个人是走,两个人也是走,谁叫我人美心善呢。”
沈华锦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扶住他,这才迈开腿走。
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好几次险些摔倒,走了小半个时辰,沈华锦扶着男子靠在树下。
刚好前面有条湖,沈华锦在湖边洗了把脸,看清了原主的容颜,水中映出的少女约莫十五六岁,眼眸清澈宛如湖水,唇红齿白,皮肤白皙似雪,不施粉黛却也清丽脱俗。
沈华锦呆了一瞬,这原主的容貌竟和她如此相似,也不知会不会同名同姓。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她都能穿越,容貌名字相同也不足为奇了。
沈华锦沾湿手帕,替男人擦拭伤口,扯下他的外袍包扎,以免血尽而亡。
男人紧闭双眼,用黑巾遮面。
“也不知黑巾下是何模样,许是太丑了,不敢露脸?看这身打扮也不像是个好人,我莫不是救了个杀人的恶魔?”
沈华锦摇了摇头,越好奇他的长相,手最先做出了行动。
一阵清风吹来,手中的黑巾落地。
男人背靠树,眉眼细长,鼻若悬胆,五官如雕刻般精致,嘴角似笑非笑,一双丹凤眼缓缓睁开。
男人容颜绝世,只是眉眼间全是戾气,仿佛下一秒就要杀了她。
男人瞥见她腰间的半枚玉佩,戾气全消,言语温润,“在下萧清砚,多谢姑娘救命之恩,不知姑娘芳名?”
“小事而已,不足挂齿,我叫沈华锦。”
沈华锦有些疑惑,他这转变的也太快了些,上一秒还以为要杀了她,下一秒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萧清砚嘴角微微上扬,捏着手中的玉佩,阿锦,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找到你了。
“属下来迟,请主子责罚。”
六名黑衣人从天而降,跪在男人旁边。
“起来吧,责罚免了,下不为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
...
魂穿斗罗,在圣魂村被素云涛觉醒武魂。武魂只是一把破旧镰刀。魂力半级!素云涛废武魂,可惜了!老杰克小凯啊!在村里好好种地吧!唐三这样的天赋没有和我同行的资格!好不容易攒够学费来到诺丁城武魂学院。大师就你还想拜我为师?你一个废武魂,有什么资格?什么?你说没有废材武魂只有废材魂师?那你现在就是废材魂师!你的破镰刀也是废材武魂!什么?你还想和唐三比?唐三可是先天满魂力的天才,你配吗?唐三你要学会认命,你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哼!竟然和小舞眉来眼去!找死!史莱克怪物学院不好意思,我们只收怪物,但不收废物!玉小刚!唐三!史莱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会记得今日的耻辱!三年之后,魂师大赛见!就在此时,脑海中一个声音响起!不如我们玩个游戏!你赢了我的力量归你!我赢了,你的身体归我!拉亚斯特,你别想打败我!玉小刚,看我如何打你的脸!唐三,我手中死亡之镰专门割草!尤其是蓝银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斗罗暗影魔镰,开局怒怼玉小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