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的几日,也还算平静,学府里的课都不算多,加上教书法的夫子病了,请了好些时候的假,学府没有找到替补,便让各自回了家。
闲来无事,沈云初就缠着李叔带她出门,李叔很忙,沈家虽是武将世家,但也做些生意,做的最多的就是钱庄,其他的也有。
李叔基本每日都要过去不同的铺子里查账,核对出入金额,偶尔母亲有空的时候,就会同他一起去。
当然偶尔也会带着沈云初出府逛逛,等李叔查完帐,再一起回来。
想同他一起,就得赶早,对于这件事情,沈云初还是很积极的,她鲜少能自己起来,通常都是琳琅来催个两三遍,才磨磨唧唧的从床上爬起来。
但今日一早,天色朦胧亮的时候,沈云初就破天荒的起身了,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她的身边,缺一个人,一个时刻为她效命,且只听命与她的人,她将来要做的事情都算不上绝对安全的,要做成那些事,她首先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危。
马车离开沈家的时候,天色刚刚亮开,四周还朦着一层薄雾,带着清晨潮湿的露水和泥土的芳香。
东市的街道,这个时辰,人并不多,连摆摊的小商贩都还寥寥无几,只有几个来的稍早的,摆弄着自己摊位上的瓜果蔬菜。
当马车停在一处钱庄外,琳琅扶着沈云初从马车内下来,替她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披肩,有些担忧又有些埋怨:“小姐啊,你想出来逛街也并不是非得这个时辰啊,这会儿露水正重,寒气未退,您身子骨本来就……”
“好啦。”
沈云初不愿意听她的絮叨,只冲她一笑:“没关系的,买东西嘛,不来早点怎么能挑到好的呢?”
琳琅无奈的抿了抿唇,不再絮叨什么。
同李叔约好了时间,沈云初便带着琳琅朝着东市街头的方向过去。
一路上都没什么人,只有陆陆续续的几个挑着东西的商贩赶去摆摊,两人拐进一条巷子里。
这里,是整个皇城最大的人市,顾名思义,就是略卖人口的地方,许多穷人家养不起的孩子就会带到这里来,供有钱人家挑选,以此来交换银两度日。
许是来的早,并没有多少人,站在巷子口,连能够供人挑选的人口都是一眼就能看全的,他们的脚上、脖子上或者手上,被拴着铁链,像牲口一样被拴在门口的柱子上,供人挑选,却没有半分要挣扎逃跑的意思。
目光跳跃间,沈云初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同样被拴在角落里,衣衫破烂,蓬头垢面,脏的几乎已经看不出原来样子的少年。
如果不是记得他那双如同野兽一般的眸子,沈云初差点没有认出来。
上一世,他是白屹川身边最忠诚的暗卫,身手甚至比白玉珩身边的庞勇还要厉害,每每交锋,都需要白玉珩亲自上手。
记得她曾听庞勇说过,这个人是白屹川从人市里买回来的,他忠诚什么地步呢,就算知道白屹川的计划里,他是注定要被抛弃和牺牲的,他也愿意完全顺从,替他完成任何任务。
连白玉珩都曾经这样评价他:虽然是敌人,但值得尊敬和敬佩。
如今,她就是需要这样的人。
所以,她今天来的格外的早,她怕晚一点,就会被白屹川捷足先登了。
思索间,她眼底闪过一丝满意的笑,站在巷口,迈步正要进去巷子里,手臂却被琳琅一把拽住。
“小姐!”
她压着声音,“咱们去那种地方做什么啊?怪吓人的。”
沈云初笑笑,“走嘛,等我办完事,咱们就走便是。”
说着,她不顾琳琅的反对,转头走进了巷子里。
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穷凶极恶的,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行凶,但看沈云初的眼神却总不自觉的带着打量和审视,甚至是玩味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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